我爸生前与我爷爷是同一单位职工。我爸结婚后在外租房单住,后获得单位福利分房资格,那时我爷爷一家(奶奶、两个姑姑、一个叔叔。现我叔叔还是单身时车祸去世,两姑姑已婚户口迁出)居住在旧式楼房内,我爸获得分房资格后,我爷爷与我父母商量,如果我父母单独分房,面积小不说,公用设施还是多家合用的对生活极不方便,如果同意跟我爷爷奶奶合住一起,不仅可以调整居住面积,生活设施可以独用,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我父母同意这样的方案,单位把两处房屋调整为一处,我及我父母与我爷爷一家同住在一个单元房内。后来我父母离婚,我判给父亲抚养。我父亲后再婚又离异,后得病去世,期间我一直在那居住。房改后我爷爷出面购买了该房屋的产权,产权人为我爷爷。父亲去世后我还幼小,为我成长母亲经法院改判从爷爷那获得了抚养权后,一度把我户口迁出,直至我长大后户口又迁回我爷爷处。去年我因交友不慎,受毒友案牵连,强制管教一年,本月刚解教。我爷爷跟我小姑合计,跟我明说要我搬出去不能在那居住,理由是现在的住房是爷爷的财产,百年之后我没有遗产继承权,其次我搬出去后可以换个生活环境,避免再受周围不良旧友影响。现在不给我房门钥匙,有时趁我外出,我爷爷也外出(以前很少出门),很晚才回来让我有家不能归,目的是逼我主动离开这个家。我妈离异后单身租一室户居住,没法收留我,我现在没工作更没能力外出租房过。我犯过错,也决心痛改前非,今后好好生活、做人,现在我正需要亲人的关爱和帮助,如果没有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会怎么样我真不敢设想。现在我迫切想知道的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我有没有资格或者说权利继续在我爷爷那里居住?如果他们一再这样逼迫我搬出去,我该怎么办?恳求那位叔叔阿姨能给我指点迷津,让我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
房子是我父母的小孩和我老婆的户口在这套房子里面,但我们从来没有在这套房子住过,我老婆的父母在崇明有房子,现在要离婚了我老婆和小孩有这套房子的居住权吗?
我与丈夫离婚有20年,孩子归我抚养。目前,居住的房子,从结婚开始就没有买,但男方有购买权,因为这房子是男方单位分配的。可是男方是个无耻的人,他也要争夺这个房子。我辛辛苦苦把儿子养大,只想儿子有个房子结婚用,我与儿子在这个房子居住了20多年,户口都在本地,请问我的儿子有购买权吗?前提不需要通过男方。 或者
夫妻在不同单位老公婚前已购买房改房婚姻存续期间老婆还有资格购买房改房吗?
我和我老公在不同单位,婚前我老公已购买有一套集资房,但房产证尚未办得。现我单位集资建房,我是否有资格购买该集资房?
爷爷奶奶留下的房子房产证写的是我男友的名字,两个姑姑还有继承权吗
我男友的爷爷奶奶留下一套老房子,我男友的父亲兄弟姐妹四个,一个哥哥,两个姐姐,他爸爸老小,我男友是唯一的孙子,他的伯伯从小神经失常,住在神经病院,没有配偶子女,所有事宜由我男友的爸爸承担,我男友的爷爷奶奶均已去世,去世前,两个姑姑为了房子有开过家庭会议,但是我男友说现在的房产证上是我男友的名字,但是
刚买的产权房,产权证上只有上家一个人的名字,所以购买了,但户口本里实际上有他和他儿子2个人。现在房子已成交,产权证已经更改成我了,当时谈的是他的户口挂靠一段时间,压了点押金,现在他儿子来天天骚扰我说他户口在里面要居住进来,对我生活上和经济上都带来困扰和损失,所以我想咨询下作为产权人,是否有权诉讼法院
离婚时房子属于男方单位公房,协议归男方居住,后房改买下,女方还有权利居住吗
离婚时因为房子属于男方单位公房,协议归男方居住,离婚后男方通过房改买下,女方还有权利居住吗?
我继母与我父亲在1987年结婚,她在与我父亲结婚之前已有儿女。1998年我父亲病逝后,她去北京与其子女生活。临走前把现在正处争议的房屋让我居住。这房屋原是公产房,房改后,可私人出资购买产权。我继母于1992和我父亲共同出资购买该房屋的一半产权。2012年,因该房屋的产权证在我继母手中,所以其有机会购买了房屋的剩下一
由于姑姑对爷爷不好,爷爷去世前将房子卖给了我,现在两证上都是我的名字,请问姑姑现在还有继承权吗?如果姑姑强行要搬到房子里去又无法协商解决,我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