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小曾。我代理一家酒庄的酒水。做经销商这块。接待我的是自称是酒庄的总经理小黄。我就和他签了一张两年合同。不过合同上是写他自己公司的名称。内容是“小曾欠小黄一万人民币。定于什么时间归还。小曾”后面还写了我的名字和印了我的手指印。签好几天后他说二万六是按市场价来进货的。这二万六按市场价拿光了再进货才能按经销价拿货。这两天我查了一下。被他以招商名义骗的人不下十人。他以前也有犯罪前科。请问这欠条是否生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因第三者介入,即将离婚。第三者家庭承诺,如果离婚,将给予精神补偿费**万。 协议内容如下: 妻子:a 丈夫:b 第三者:c a和b,因c的介入导致离婚。c家族承诺给予a**万的精神补偿费。 c家族承诺2个月内付清,如果按时不能缴清,将c父母名下**路**弄**号的房子作为抵押。 b和c的婚姻如果在2个月内破裂,c家族承诺的
我镇搞土地建设购买村中土地,口粮田和承包地均每2000元一亩,但村中私自压价将承包地改为每400元一亩,逼迫村民所签合同是否生效
有证据证明欠条内容虚假,出具欠条人并没借对方钱,而是别人借的钱,是否可以不还钱?法律依据都是哪些? 公安局诈骗案卷宗、另一案件判决书中都有真实的借款过程及事实。如果用用这个证据证明出具欠条的人没借过钱,那么能否胜诉?具体法律条文是?
因我本人一个月前借给别人3400元,我跟对方说好把钱在4月15号之前还给我,否则超过一天按加100元来算并给我写了欠条(有手印),我多次去找过对方的家长,家长每次找借口,最后还骂我爱到哪儿去哪儿要钱!我问过一些大人,他们让我写申请树交给法院,不过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的!所以请你们给些建议!
借款协议书 甲方 :邯郸市**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邯郸市相关地方性法则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条款: 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人民
应届大学毕业生,和一所私立院校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学校盖章,私立学校也盖过章,本人也签字。但是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并未盖章。请问该协议是否生效。本人是否可以找用人单位拿回单位取走的协议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