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4日,一个朋友李借故其店铺无钱进货,向我借5千元进货,一个月内还,有借条为据。然至今未还,多方联系李也未能联系得上,后去其店铺了解情况方知道该店铺并非是她店铺,而是其朋友店铺。据其朋友描述,李曾多次带人去店铺里,跟他人说该店铺就是李本人的。李的身份证地址是桂平市周边,但李去年已嫁在南宁市周边,地址不祥。请问本人该以什么样的法律手段追回自己的钱。请有学之士告之,本人不胜感谢。
对其起诉的话,该去哪里起诉?
原女友从2004年-2007年,陆续从本人借款有五六拾万,主要用购房及开公司用,本人没有借条,只有部分银行汇款单,现在只知道在北京,但找不到人,打电话也不接,如何办啊
我朋友因抢劫罪刚出狱3/4个月,现在又有因为团伙的盗窃被羁押,听说这次是从犯,盗窃金额在8--9000元,是流窜作案,请问怎样量刑啊?
本人于2006年6月买了一位同事的房子,他们两口子都不在本地,委托他人签了个合同就成交了,到现在我想办理过户手续,我现在根本联系不上卖房人了,该怎么办?
如果我与店的劳动争议发生于未有营业执照时,这时比店解雇,他后来才拿到执照,这时再去仲裁他行吗?我还能得到劳动法保护吗?是以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界定我们?注:没有签订合同
我是3月份来公司上班的,之前跟公司口头约定好,什么时候业务熟悉可以独立上岗了什么时候转正,试用期工资1200,不拿提成,转正后保底2000,任务完成或者是超额完成再另算奖金,签合同交保险等,经过一个月努力,我四月初打电话跟公司经理申请转正,也同意了,但到如今的7月份都未跟我签定合同交各种保险等,工资倒是按2000
(法律问题)业务员把公司货物带回家,然后说弄丢了,物品价值1万5千多,公司允许把货物带回家(没有开单据,但是公司多人可作证),业务员说在家时被偷了,他自己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请问该如何处理,如不归还,该报案还是直接上法院起诉?归还期限是多久,需要等派出所破案才申请赔偿吗?如果向法院起诉是申请支付令还是
甲方如何规避风险,避免做好人变成了罪人,如果私下双方订立协议,由乙方负全责行不??
听说国家有购车补贴的惠农政策,乙方向甲方借身份证、户口簿办理汽车下乡补贴。甲方在对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不知情的情况下,想到乙方本来也是农业户口,离家又远,遂答应了乙方的请求。但事后,在其他人的提醒下,才意识到这会将风险转稼给甲方,想到车管所过户给乙方,但却被告知,根据汽车下下乡政策,享受汽车补贴的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