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了一套绵阳的商品房,卖方的时候承诺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最后办证只有40年,开发商解释征地已经有10年,请问开发商征地十年才修建是否合法
律师好我们这里全社227亩08年被征收剩余约7.5亩宅基地未征收(经过多次上访)。现在我们的房子年久失修,成为危房属于城中村,政府又不予审批原址重建。我忘了在哪本法制书上看见过征地后少数未征部分有法律依据可以转为国有,请告诉我在哪本书上哪条适用法律法规(最终目的合法重建)宅基地转为国有(次要);07、08年抓了
2010年8月份,桂平市凤凰矿业公司搞采矿开工仪式,有桂平市政府有关领导,西山镇政府有关领导在场。凤凰矿业公司没有同村民组织签订经济补偿协议,也没有出示任何采矿有关证件,就大量采矿`远矿`严重损害村民的根本利益。
征地协议确认书 我同意( 腰堡)村民委员会与铁岭县人民政府签订土地征用协议,承认协议所以条款的有效性,并由双方共同确认涉及本户的下列条款: 一 土地一次性征用,以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入股分红,分红标准为1200元/亩-年,分年度补偿。 二 本户人均分红地亩数为 亩,总亩数合计为7.49亩。 三 付款方式:前三
征地协议确认书 我同意( 腰堡)村民委员会与铁岭县人民政府签订土地征用协议,承认协议所以条款的有效性,并由双方共同确认涉及本户的下列条款: 一 土地一次性征用,以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入股分红,分红标准为1200元/亩-年,分年度补偿。 二 本户人均分红地亩数为 亩,总亩数合计为7.49亩。 三 付款方式:前三
我村小组在过去半年时间进行了征地签名意见工作,已有约85%签名同意。 征地已落实。今日(2013.02.05)进行征地补偿分配. (分配分2部分:征地款约2200万及集体提留用地出售款约1600万,每份7万元),由于集体提留用地出售未完成,资金仍未到位,村委主动自愿借资给村小组1000万进行分配。但仍不够分配总额。于是提出了对之
我村小组在过去半年时间进行了征地签名意见工作,已有约85%签名同意。 征地已落实。今日(2013.02.05)进行征地补偿分配. (分配分2部分:征地款约2200万及集体提留用地出售款约1600万,每份7万元),由于集体提留用地出售未完成,资金仍未到位,村委主动自愿借资给村小组1000万进行分配。但仍不够分配总额。于是提出了对之
我镇周边要修大道和商品房,政府要征用大量水田,山地,果园,只补偿两万一亩,和六十多平方米回建地,此做法是否合法?
我们村上搞开发征用农民耕地建厂,没有经过村民同意直接和镇上把所需用地丈量完面积统计成表格发给村民,然后按多少钱一亩一次性给予补偿就好了。其中价格都没有征得农民同意。农民就靠地过日子以后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