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届毕业生,前不久跟一个公司签了三方协议(还没有交到学校,注册),现在因摩羯原因想要毁约,但该公司不允许,说必须学校同意解约才解约,但是学校没有权利给我们毕业生解约的不是么,我直接签订另一份三方协议毕业后不去这个公司工作有什么后果?谢谢解答。
针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学校及用人单位要和实习的学生签署一份三方协议,那么: 1.这份协议,对于实习的学生来说,会起到什么好处?这份协议的终止日期应当是多长时间? 2.协议中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和实习生约定“没有完成实习日期”时的违约金?
我是2013年6月份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现在可以签定三方协议,公司现在只是跟我签了实习协议,不算试用期。试用期和实习期的工资待遇是不一样的。请问我签了三方协议后可不可以算是试用期?
我是13届毕业生,学校在郑州,我不准备找工作,想专心准备九月份的省公务员考试,现在学校要求签三方协议, 我准备找在开封的亲戚盖个章,这样可以吗?而且签了三方协议以后,我报考公务员的话,我的身份是应届毕业生,还是在职工作人员呢?我盖章的公司没有保管档案的权利,那么三方就业协议上面,公司是不是只能给我盖“
我现在大四,跟外地一家私企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上不接受档案,我的档案会发往哪里?如果我毕业不想在那里工作,不跟他签正式劳动合同,是不是要承担上面规定的违约金?还有怎么样把我的档案留在我原籍的人才市场?会不会我再找工作的话,档案到了外地,拿不回来?
我是一名2013届应届毕业生,与一所公立学校签署了两方协议,但不是三方协议请问需要给违约金吗?
在今年3月份,我与一所公立学校签署了他们学校拟定的一份协议,协议说服务期为6年,少一年5000.但是在签约之前,我们交了5000的保证金,并询问该领导具体情况,该领导说,我们如果不去报到,那么到时候5000就没有了,那么这是违约金是5000的意思吗?那么我现在违约还需要交纳违约金吗?
我于去年11月签订了三方协议 协议上注明今年4月前去公司报道 有3000违约金 可是今年3月底我电话询问公司时被告知目前公司不缺人 让我等待安排 可是人才市场上该公司仍在招聘 请问这样用人单位是否违约 我能否从新再找工作并不被其控诉违约
本人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中已经有了学校和本人的签字,只是就业协议三方还没有公司的章,三方也还全部都在我的手上。请问这具有法律生效了吗?现在又有一家公司给我offer了,我想签另外一家公司。请问毁约的话,要不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
您好,我是郑州一名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没有找工作,想要专心准备考试,于是找亲戚帮忙在一家尉氏县的私企盖章,我知道我的档案会被发到尉氏县的人事局,想问一下,这份三方协议是不是毕业后就自动失效了,我还需不需要跟这家私企签劳动合同然后解约什么的,会不会涉及到违约的风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