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各位律师的帮忙。 本人母亲生前买一套楼房,现在已经去世。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父亲的,现在父亲又找了一位继母,已经结婚登记6年,房子未公证过户。现在父亲本人想把生母的房子给我,应该走怎样的法律程序?需要什么证明与证件? 补充:亲生母亲和父亲只有我自己一个女儿
我婆婆07年去世了,我老公家兄弟姊妹共10个,当初我们签的有赡养协议,婆婆由我照顾直到去世,婆婆名下的一套房产归我们。现在兄弟姊妹没有异议,需要公证,但是公证处要我出示 婆婆和公公的结婚证,他们是五十年代结婚的根本没有结婚证,又要求我到民政局盖章证明他俩是夫妻, 他们那个年代民政局根本就没有备案,所以不给
2009年,母亲贷款为我买了一套楼房,首付4.3万,贷款8万。当时房证上的名字是我母亲。贷款偿还到2011年的时候,我一次性偿还了5万元的最后房贷。从我09年居住至今,楼房的所有费用都是我缴纳的。 现在我要卖楼房,但是父母要卖房款的一半。我想请问律师:这个房子可否证明是我的? 如果不能,我有没有一份呢?占多少?
您好!我购买的房子户型中,厨房窗外有一结构板,购房时开发商将其作为赠送面积送予我这户型当阳台使用(所有该户型均享受),但声明仅为使用权,该结构板四面如下:一面墙即我家厨房外墙,墙中间有一窗,我装修时将其改为门,此举为报物业批准后进行;相邻的右面为楼道的墙,上有一扇消防窗;相邻的左面为悬空;对面墙则为
我目前单身,准备明后年结婚,房产证上产权人如果有我一个人名字,那结婚后如果要增加配偶名字,可以嘛?首付我出,贷款我贷,但好像结婚后的贷款就算夫妻共同贷款了。 需要15年纯公积金贷款,是不是需要还清贷款后才能加名字? 如果国5条出来后,加名字的话需不需要交税,要交多少? 如果不加配偶名字如何能保证她的权
我家田前面有别人的地,他修了房子,但是房子离乡镇公路没有8米的距离,乡政府也给批准了,我可不可以去法院控告乡政府或者修房子的人
我将房屋出租给某人,合同期为一年,首次付款半年,另加一月押金,合同上写明提前一月付下次房费,可剩十来天就到期,对方人找不见,也拒接电话,还私自换了我的锁芯,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家是河南省濮阳市王助乡的,因为要拓宽公路,紧挨路两旁的房屋都要拆迁,但对于政府给的补偿有很大的意见。对于房屋面积也不知道怎么计算,房屋出的当时是政府找的房屋评估中心给评估的,评估完后村干部就挨家挨户让签房屋拆迁通知书,发下来后,村民们都没有签,随即村干部就收走了。过了段时间就把补偿的钱以银行卡的形
当初父母的房子是宅基地,03年动拆迁时,是按每人30平方来算分的,我们家是我父母,加上我姐姐一家三口,由于我是刚结婚,肚子里也刚有宝宝,但孩子还未出生,所以我一份,再加上未出生的孩子也算一份,由于我老公和我是一个乡镇的,他那个地方比我们早动拆迁,他那边已经享受到了分房政策,动拆迁说我这里就不能再算他的份
房屋从亲戚家买来后,并没有进行过户手续办理,如今面临拆迁,若只是进行公证有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