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 事情是这样的.(以下由A B C D为代称) A B C 是朋友 B通过A认识D. B和D在一起吸毒 被公安机关处理 但B认为是D举报B的 所以象D所要处罚金钱一万2千元 D也答应了. 所以B和D就欠了一张欠条. 由A和C作为证人在欠条上签字画押. 在这其中,A B C没有对D要挟以及殴打 但D在口供中说有威胁和殴打. A B C都认为D是自愿的. 钱也没有给. A和B被刑事拘留37天和22天. A B C 都是取保候审, B和C现在取保候审期已经过. 只有A没有过. 检查机关现在说A B C的口供都不一样. 我想知道A有没有可能会被判刑 这里谁最轻 谁的情节比较严重. 如果判刑会被判多久..
“两个人一起去朋友家要钱”当对方没有给就打他,最后从被害他家中拿了3000元存折,700远现金,还有一把刀! 现在 警察从一人身上收到一把刀,他今年21岁! 另一个20岁!
强迫我写下3万元借条,如果不写就把我的事传出去,我已还4000元,如果我现在报案,是追究她刑事责任吗?能判多久? 事发当时的证据没有,事后我们的通话我有录音,证明却有此事,这样的证据可以吗?还有那个男的可以作证,这样的证据可以吗?
有这么个情况想请教您,甲方。在某处开了个农副产品收购站,一天甲方走货雇佣了个装卸工乙方帮着干活走货。就这样连续了好久只要走货就雇佣这个装卸工,一来一往时间久了,这个装卸工乙方对甲方院中的一切都摸索的一清二楚。然而久了这个装卸工企图对这个甲方的货物打上坏主意进行了盗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乙方也就
因打假牌引起的纠分,他告我敲诈但因证据不足,被关30天后未能批捕,公局机关说把我弄去劳教,请问律师,这样够成劳教吗,谢谢!
我一个朋友因为涉嫌敲诈勒索,现已被送至看守所;听他本人讲,他是属于从犯;请问,他现在要刑拘多久才能开庭审理,还有敲诈勒索一般判刑几年,假如是从犯的话,能否减少刑期。因为他现在在看守所,不许探视,一些问题我们也不了解,就是不知道他敲诈了别人多少钱,此罪是否重罪范畴,在此咨询一下各位律师,谢谢。
2007年的事情,今年被供出来,我也配合警方承认了;因为我有个未满一周岁的孩子;随意警方让我签了监视居住决定书,要是孩子到了一周岁我还会受到处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