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是浙江省永康的,由于规划,解放街拆迁,我们家也被拆迁范围,拆迁后我分到了一间地基(40平方)当时政策是一间是不能造的,要和别人合起来造,我就到别人家买了半间(20平方)他自己有一间的,另外半间分给他的儿子。当时协议上说20平方所产生的费用由我承担。现在要交转让金,要整间一起交的,问题出来了,我说我只交20平方的转让费,那另外20平方产生的费用由他自己承担。转让金是要户为单位,意思说要整间交的。拆迁的时候政策是买半间就交半间的转让金,现在政策转变,要交整间。他说不来交的,就意味着以后过了户,你们帮我出出注意,我该怎么办。这样他有道理,还是我有道理。跪求解释。
我租了个门面当时发4万的转让费,在没到期房东把门面卖给了开发商,现在到期开发商不愿意赔偿转让费叫我搬走,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讲有没有赔偿转让费。
我准备购买已有5年的一拆迁居民安置区安置户的地基(76平方米,没有修房政府统一下了基脚)。咨询问题:该地基我能够购买?如果能购买地基过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和缴纳哪些税费? 敬请指点!急盼!! 2011年11月6日
门面转让后,在不知情拆迁的情况下,转让费收取后没签协议,只有收条,现在接店地主人找我扯皮,责任该随?
你好!我是去年的三月份接的门面,当时有转让费一万,当时接手时就传言可能要拆迁,但做了一年后也没动静,以为只是谣言。今年主要因为生意不好,所以今年的三月份就把门面转出了,当时门面转给别人时转让费里面包含着装修,装饰,货架,本月租金和押金,所以现在转让费是2.6万就高于以前了,当时我们是私下达成协议,收了她
我与兄长和父亲同住,均已结婚并有一子。房屋是房改时父亲购买后承建的,承建时我们兄弟俩均在上学,是父亲独自承担的所有费用。办理房产证时,只登记了父亲和兄长的姓名,没有我的名字,现父母都在。 现在我们这里有城市改造的趋向,我想咨询下,抛开人为因素(如父亲不打算给我或者兄长以房产证没我的名字为由拒绝我分得
我家面临拆迁 老爸又和我妈离婚了现在又和后妈生了小男孩才2岁房产证是老爸的名字,我跟我老婆才结婚2年多 而老婆怀着个大肚子 5月4号就是预产期 我现在又没钱 老爸不给钱而且有个后妈 我想要是去打官司的话我能赢吗 或是 请何律师给我个办法该怎么做
我是浙江永康的,由于解放街拆迁,我有40平方的地基,地基的性质是土地划拨的 ,我买了20平方,(已40平方一间为户)另外20平方给他自己的儿子,现在要交土地转让金,应要怎么交,是不是我自己交20平方的转让金就可以了。但是20平方是不能交,要交就要交40平方的转让金。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