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餐饮个体户,门面临街,07年开业,当时为了生意,做了两块灯箱牌,一个是反光字牌,一个是灯箱牌,摆放在门口路边,08年政府成立文明县城,说门口街道不准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好,我响应政府号令,就把灯箱放在门口屋檐下面(因家里没有地方放),有一天,我早上起来去菜场买莱,在我还没有回来之前,也没有提前通知我说屋檐下面也不准摆放,城管执法队员就把我的两块灯箱牌没收了,我家里人也不知道,当时执法大队也没有通知我去处理,也没有开具没收凭证,至今也没有给我一个说法,最难理解的事,就是至今左右邻居还有灯箱牌立在门口,请问律师我是违法了吗?执法大队不提前通知就没收灯箱合法吗?
小店门口的走廊上(属于商铺公共面积)城管协管员已经同意我们将4个椅子叠起来摆放,但是城管来了之后强行没收,并且在我们已经在他们之前去想把椅子拿回来,但是他们强行抓住我们人的手将椅子抢走,并且没有留下任何单据,是否合法,东西可否要回,可否追究他们暴力执法将我们人手臂抓伤的责任?谢谢
您好,是这样的,我家在自己房子外面建了一个棚子,后有人举报,说我们违法了,城管下通知要限期拆除,可与我们同样的建筑,在好几年前都存在了,具体几年我都记不清了,还有别的建筑,同样城管也来人了,也记录在案了,可最后也还不是没事了,今天城管来下通知的时候我问他,我们这要拆除,那别人同样的呢?为什么不需要?
城管执法过程中砸坏楼梯门防盗门及楼梯护栏,而且在我方几次要求下不出具执法证及执法文书,是否合法?
您好,是这么回事。今年7月8日上午9时许,我骑摩托车到县城一早餐店吃早餐,将摩托车停放在早餐店门口的马路边上(停车线以内),过了一会,听到店主问是谁的摩托车,我出店子去后,看见一些人正要抬着我的摩托车上他们的工具车,这些人其中一人穿着城管制服,我过去后,他们没有出示任何相关工作证件,把我的摩托车装上车
我今天早上去吃早饭,把一辆电动自行车停在了路边的停车线以内,城管的人来了,把我的车直接给抢走了,说我车停的不是地方,完事,我去交了罚款,然后发现我车后备箱里放的一个钱包不见了,里面有少量现金,身份证等东西,我该如何去处理这件事呢
我家住在小区内的1楼,我在自己家房檐低下摆个小吃的小摊并没有站道,我想问问是归物业管还是城管管,今天来了一帮小子开个行政执法局的破面包的,下来就告诉我要收3000元告诉我准备准备过几天来收,不穿制服,不出示工作证,就知道要钱,交钱就可以出不交钱就不让出,我想问问他们怎么这么牛逼呢,我要是真违法难道我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