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追加小孩抚养费的诉讼中,抚养费追加的标准是税前工资的20-30%?
判决离婚4年,一直没有解决小孩探视权的问题(孩先10岁),前妻经常是不让接小孩,或者是当着小孩的面骂我及我老婆,让小孩难堪走开。她目前提出追加抚养费,但她的经济能力和教育水平均没有我好,能否以此反诉改判小孩给我抚养?
另外,四年前(06.11.20)判决时还有3万2千元存款判我,但在她处没给回我,我多次要她给我,她不给;若冲抵小孩抚养费850元/月,按本金的话到今年年初应该是差不多了,但我可不可以按银行贷款的方式,即参照贷款32000元,每月还款850元冲抵小孩抚养费(那样的话我现在应该还有钱在她处可以冲抵抚养费)?
同时,今年3/4月份的时候,她提出让我抚养小孩,但后来她又不干了,而我多次叫她给她账号给我,我打入小孩抚养费给她,她不给,让她领导要也不给,而且在我竞聘时还常到领导处去闹......(我们是同一单位不同部门,之前是我把她作为家属带入单位的),能否以此作为改判的依据之一?
我表姐,他因被婆婆赶出家门,他家婆还打了我家姨,所以我姐与前夫协议离婚三年了,小孩子现8岁抚养权归我表姐,协议中前夫每年出4000块的抚养费,但男方一直没有给过抚养费,而小孩子的户口在男方,小孩子到读书年龄了,我姐想将户口迁到自己的名下,但男出说迁户口可以,那样小孩子就跟他没有关系了,每年抚养费也不会给
各位律师好,我现在准备离婚,孩子现在两周岁,我会争取由我来抚养。 男方月收入税前9000左右,税后7000左右,我想要他30%的工资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用,不知道法院会不会支持?听说还要考虑当地的生活水平,如果他不同意,他只同意给1000/月,法院一般会判多少的抚养费?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有一套房子,大约46万贷款,每月
我和老公协商离婚,他同意小孩给我,但是每个月只能给予200元的生活费。理由是他的工资只有1600,在他的工资卡上确实也是那么多,但他们的奖金都是以现金形式发的。而且他在前几个月,将20万元转入他姐夫的帐户,那是转移财产吗?因为我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我可以要求他给予一定的补偿吗?怎样能争取到我小孩的抚养权
我和老公结婚快两年了,现有一5个月大的儿子,老公有外遇,已经两个月不回家了。从小孩出生到现在老公一分钱都没有出过,我想要跟他离婚,他老是托,我该怎么办,才可以和他把婚离了,还有小孩的抚养费怎么向他要,他现在一直都不见我。
我和我的前夫是2010年4月21是离婚的?因前夫外面有外遇导至离婚的?后来经过协意下离婚了?小孩给了女方,还有男方现名下的一栋住宅给小孩一半点,每月2000元抚养费,但每月就支付1500元,剩下的500元年终才付?是每月8号前进账的?但现在是19号还没进?哪人可以怎的合法下可以帮小孩取回呢!还有房子问题:他有一半,却他爸爸不给他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