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偷卖了房子,母亲不知情,一审判决继父还钱给偷买的人,但母亲要负连带责任,这公平吗?
我的继父是江苏人,我的母亲是安徽人,1993年领的结婚证,然后在安徽的一个乡下以4万多元买了一栋两层楼房,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买卖协议。
这个房子并不常住,我们都在外地打工。由于感情不和,继父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偷偷卖给一个当地人,那个当地人已经入住。
母亲知道后,把那个当地人赶出屋子,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我的继父还钱给那个当地人,房子仍然属于我们,但是我的母亲要负连带责任。
由于我的继父跑了,法院找不到,我的母亲也没有其他住处,法院无法执行这套房子,我们只能住,不能卖这套房子。
请问:1.房子被偷卖,我的母亲还要负连带责任,这样的判决公平吗?
2.法院强制执行是无限期的吗?
3.我们怎样才能变卖了这套房子?
4.一审判决后,过了四五年,我想去除连带责任的判决,我们还能继续上诉吗?还是要重新起诉?
5.如果新农村建设,要拆迁这个房子,连带责任还有效吗?
6.如果我和母亲能够找到继父,然后把它带到法院去,这样的话,我和母亲就可以卖这个房子了吗?
我爸爸当时为了做生意以公司名义跟对方借了钱,现在生意失败,无法偿还。在对方的胁迫下签下了保证书,就是如果公司无力偿还,他个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按了手印,日期签在2011年8月(其实是最近签下的,时间让他提早写了)。我妈妈与他签订离婚是2012年3月,当时协议上是说明将房子给我妈妈,房子是套70平米的小屋,房产证上
陈某在2009至11年间对外举债五六百万,债权人多达几十人,于11年8月,东窗事发后出逃,妻子家人全不知情。借据上没有标明利息,但实质的确为高利贷。现在有一债务人(借据日期为3月28日,20万)追加其妻李某为被告,一审判决为连带责任。其妻打算上诉,现在收集资料如下: 1、陈某偷走妻子的嫁妆金饰向其他人抵押了8万,借
购房合同买方是继父的名字,配偶是母亲的名字,但房产证是继父一个人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母亲与继父结婚后,购买的房产,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买房是继父自己的名字,但其中体现配偶是母亲名字。房产证中只有继父个人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债权人下落不明法院受理并进行判决由债权人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还款,逾期由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
债权人下落不明法院受理并进行判决由债权人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还款,逾期由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及还款时间己过,债权人至今未露面还款,请问多长时间可对担保人财产申请执行/
94年的时候户口曾经跟随继父拆迁,后来母亲与继父离婚,现在户口在外婆的房子里面临拆迁,我们在外租房子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户口94年的时候跟随继父迁至上海青州路,94-95那里的房子动迁,当时动迁房中有十几个户口,我和母亲的名字也在其中,95年之后我的户口迁回上海虹口区东大名路(当时房屋承租人是我外婆,现在承租人是我舅舅),现今东大名路要动迁了,但是动迁组说我的户口当时在青州路动迁过,这次不属于应安置人口
我继父在2012年8月去世了 留下了一栋房子 但是户主名字是我继父的父亲 我继父的父亲在1995年就去世了 我继父的父亲还有另外3个孩子 这栋房子是我继父的父亲留给我继父的但是我继父一直没有更名,现在我继父过世了,我想请问 我母亲有没有居住权 我继父还有一个女儿
母亲去世,父亲有权出售或过户给别人母亲户名的房子吗,在女儿不知情的情况下
母亲去世,父亲有权出售或过户给别人母亲户名的房子吗,在女儿不知情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