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下,我把8公顷农田承包给了邻村的村民王某(当时的承包价是3万左右),合同签到2020年,但是由于今年国家灌区工程占用了我家地,邻村王某要求赔偿,最后双方经协商,灌区征地补偿款(国家发的)由双方4:6分约(30万:60万),并签有协议,现在王某又临时变卦,称4公顷可以4:6分,另外4公顷要求提加补偿,请问是否
我是一个农民,现在开始征地了,其中有一部分地是种着别人家的地,现在征地了,是人家的,土地补偿费给人家,地上物补偿费归我。征地签字是该地主签字还是树主签字? 征地现在是按村子里的规定执行还是国家的规定执行?如果补偿不合理,不交地继续种 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我在口粮田上种着果树,签字程序是先找 地主签字还是
我是09年1月1日结婚的,现在孩子14个月大,因为对生活产生很大的分歧,故想离婚,想知道现在离婚对女方有什么保障?男方名下有套3室1厅的房产,是当初他们家里征地国家分配的,孩子是不是2岁以内一般都归女方?
我们一大家的自留田,二十年前我的几位叔叔都去了城市,地丢给我家耕种,多少年地税全部由我家出,现在国家建高速路征走了土地,补偿费下来后,他们都要分,合理吗
土地承包时以父亲为户主进行的承包,给三个女儿各家进行了分配耕种,由于父母体弱将自己土地交由大女儿家耕种。后父母病故。各家相安无事,耕种各自土地三十余年。现政府征用按照各家耕种土地多少给予补偿,三妹认为大姐家补偿款较多,要求分割当年父母土地补偿。是否合理合法? 当年土地分配时没有发放土地承包证之类的
谢谢律师提供帮助 10年前我奶奶去世的时候没有理想的坟地,最后选在一块山坡地,此地是我村万姓家的,当时经过简单协商用自己家的一块水地兑换了王家的山地作为奶奶的坟地,今年县政府重新规划,我们家的水地被全部征用,现在补偿应该给谁,当时没有任何协议,我家的地市1亩4 他家的是1亩2,和他家协商不行人家态度很坚定
我们村的领导人未经我们同意私自量土地卖土地,后再叫我们去领取2万元每亩的低价补偿,但我们并未同意,后他们有背着我们将田地填平,因开发商没能力建设(据说是买来炒地皮,可能手续都不全:问题一请问他都需要些什么证件手续)导致整一大片土地荒废着,为了掩人耳目种起了小树苗,问题二:这样都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因为
你好,我们村现在正在征地,补偿标准是每亩一年1500元,到土地使用期限结束。我们村是30年分一次地,现在土地使用期限还有15年,也就是每年我们能每亩地领1500元。(不是一次性领取)15年以后就什么都没有了,这个补偿方法合理么?树苗补助是每棵5元,最多每亩补偿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