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和邻居合伙买了一辆自卸王,车主为我父亲,在邻居驾车时撞死了一位老人,由于不懂法律,一审作为被告的我父亲和邻居没有出庭,已做判决,如果上诉的话,怎样对我父亲更有利些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3份,"这里的副本是指什么呢?
在医院手术(肿瘤切除)完后医生说手术很成功但没过多久突然血压降低,而医生居然说是正常的,没一会儿进入重症监护室就死亡了,能向医院索赔吗?这属于医疗事故吗?需要走司法途径吗?如何处理?
我姐的一个朋友A(男)和一女(W)的分手了,此朋友A觉得他的这个女朋友花了他很多钱。就向这个女的现男友要补偿费。在与那男的谈判过程中,几个朋友打了那个男的几个嘴巴,且拿了他身上的几百块钱。同时让他写下一张借条。我姐一直在旁边,但没做打他等事情。第二天我姐又和他那朋友A去向那个男的要写下欠条的那份钱。结果
我姐的一个朋友A(男)和一女(W)的分手了,此朋友A觉得他的这个女朋友花了他很多钱。就向这个女的现男友要补偿费。在与那男的谈判过程中,几个朋友打了那个男的几个嘴巴,且拿了他身上的几百块钱。同时让他写下一张借条。我姐一直在旁边,但没做打他等事情。第二天我姐又和他那朋友A去向那个男的要写下欠条的那份钱。结果
我爸是一个站马路的工人,翟某请我爸给曹某装废铁,废铁是何某从悬架弹簧公司买来倒卖给曹某的,我爸在悬架弹簧公司装废铁的过程中被公司的航吊车撞断左手中指第一关节,现在请问能构成伤残鉴定不?我们现在如何要求赔偿?
2010年7月1日下午五点我骑电动车下班回家途中,我正常行驶与一名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的女子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地点没有斑马线,不是十字路口,当我看到她的时候大约有10米左右,我按喇叭,但是她没有听到并且头始终朝向西方由北向南行驶(东西走向的马路,我靠右边行驶)我就想马路内侧躲几乎到了马路中间,我电动车的前轮过去
2010年7月1日下午五点我骑电动车下班回家途中,我正常行驶与一名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的女子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地点没有斑马线,不是十字路口,当我看到她的时候大约有10米左右,我按喇叭,但是她没有听到并且头始终朝向西方由北向南行驶(东西走向的马路,我靠右边行驶)我就想马路内侧躲几乎到了马路中间,我电动车的前轮过去
我在公司门口与物业保安发生口角,那保安说让我等着,我没理他,往前走了大概一公里,后来他骑摩托车跑过来,用刀在我背上砍了一刀,伤口6公分长,3公分深,医院鉴定为轻微伤。我该怎么处理,求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