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于02年注册成立公司,08年4月结婚。请问女方有权分割公司份额吗,如果有权可以怎么分? 2、男方于婚前购买一处房屋,产权证上只有男方一人名字,但婚后仍在还贷款。女方有权要求分割此房产吗,可以怎么分? 3、男方于08年3月购买另一处房产,合同上是男方及其一位家人的名字,婚后也在还贷款。女方有权分割吗,怎么分? 4、女方在婚后一直无工作,其名下一套房产对外出租,每年有5万元的租金收入,男方可分割这部分利益吗?
我在婚前有一个饰品小店,结婚后半年转手买给别人,得到一万元。现在我想离婚(我结婚才一年半),我需要什么证据来证明那卖店的所得是我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怎么样才可以把那钱判给我?我丈夫有外遇,我经常受家庭暴力(怀孕期和产后四十天遭受),我需要怎样的证据来证明他这些行为?他的这些行为对我离婚时财产的分割
女方提出离婚,现怀有身孕9个月。女方提出给予她部分钱后,不要求分割其他财产,并且孩子由她抚养,从今以后不和南方要孩子的抚养费。请问这也合法吗?还有如果这样的话我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协议上怎么写?
2008年12月份结婚,婚前男方父母购买了一套房子(一次付清)给他们结婚用,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现在男方提出离婚,他们结婚后没有什么积蓄,请问女方可以得到些什么.现在男方以感情不合为理由要求离婚。还有现在女方查出来很难怀孕,估计是为了这个原因
请问律师我和我爱人结婚刚刚两年多但结婚后我们和他的兄长合资盖了两个库房但没有什么证据只是口头协议现在我和我老公准备离婚请问我能拿到婚后财产吗还有我们有一个一岁多的孩子是我一手带大的孩子会判给谁呢
我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婚后数年因感情不合,曾3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被告前夫未到庭均判决不准离婚,期间一直是分居的,至第四次提起诉,被告前夫任未到庭应诉,法院就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并诉准予离婚,当时女儿(已成年,在读书)和儿子(未成年,在读书)都派给了我,因被告前夫故意躲避下落不明导致我申报的财产和
我妻子提出了离婚,已经起诉,我家原来有一套房子是结婚时我父母从单位要的,后来归个人我们自己添了3000块钱,去年又买了一套新房,现在两个房子都在她名下,还有12万存款她借给她妹妹了,当时她妹妹做买卖,现在我妻子说是合伙赔了,她还给她哥哥一些钱买股票,因为家里钱我从不过问,我现在没工作,身体有残疾,她又说我
结婚30年,有女儿、现协议离婚,有一住房,房屋不准备卖掉,将来给孩子,不管任何一方居住该房屋,将来在卖掉房会不会有纠纷。会出现哪些问题。如有一方同意卖房,另一方不同意卖房,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