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人。几年前,兄弟二人共同在云南省买了一块林地。在办理林权证时,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当时父母作主,写的哥哥的名字。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在林权证拥有人主页的打印页面下栏,注记处:***亩树及土地使用权归***、***共有。 请问:像这样注记、备注的信息法律保护吗?如果以后,兄弟二人有什么纠纷,我的权利能得到保障吗??
林权证不受法律保护吗 ?为什么说撤销就撤销了?那可是农民辛苦培育7.8年的劳动 成果啊?刚刚挂果要收益了,突然告诉你已经不属于你了?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林业局有权利撤销吗 ?林权证不受法律保护吗 ?他们调查清楚了吗 ?
你好,我朋友因在外面有了情人,而他的通话和短信被一个老乡不知怎么窃取了,之后经常威胁我朋友,请问该怎么办,还有这是犯法的吗
本人因生活上出错,和一位有夫之妇好上,后来一位男性老乡打电话告知,他有我和那女相好的证据,还说有录音,还有我们之间聊天的信息,要我相好的妹妹陪他,不然把我们的事公布出来,请问这样是犯法吗,怎样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因房东有多套房,想终止与我的租赁合同,我是否能求租法律保护。
我在2012年7月租到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在租房前已经和房东说好我不用来住,是用来古筝教学的。并且还曾说要将屋内打隔断做琴房使用,房东答应了,当时中介也在场。但因学员量不大,所以并没有打这个隔断。只是将房子重新装修了一次。当时很破烂。2013年3月初,隔壁邻居向居委会反映,说古筝声音扰民。居委会的人上前查看说
一个寻人的网站,需要在全国各地招收志愿者,算下来要招收5000名左右的志愿者,然后统一管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的话,会不会被国家定义为教派什么的。我怕触犯法律,所以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