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因用交行信用卡逾期3个月,今天交行风险调查科联系上我说今天下午4点如果不把钱还上就走司法程序。我一共欠了含滞纳金利息共17700元左右,但我一肘也拿不出那么多,我说这个月全部还清,但他说那么只有走司法程序。他们会马上走司法程序吗?我会因此而获刑吗?如果我近几天把钱还上,他们会放手吗?对我以后会有什么影响?
2012年11月我在买房子办贷款的时候发现自己有不良记录,然后我到人行打了信用报告,显示,我有一张在07年办的信用卡,已经20个月产生逾期,其中17个月逾期超过90天。这张卡是我同学的朋友给我办的,当时只给了他我的省份证的复印件,然后就给我办了一张信用额度为1的信用卡,之后一直都没有用过。现在我十分痛苦,什么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