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村委统一规划在耕地上的养殖小区算违章建筑吗,拆迁有补偿吗
我家住在双台子区(翔河湾小区),上周一左右,物业在我家楼前约15—18米处,盖建物业办公楼(楼高两层)。一旦此物业办公楼盖建成功,必定影响我家采光及视线受阻(我家住2楼)。另外,我查阅了相关资料,按国家规定;小区楼与楼之间的间距比例为:1:1,2,也就是说’规范的间距应该是;40—50米。但是,我们物业所建的办公
小区一楼本是单位的房,为了照顾一楼,含早提供了一个小院,但是现在一楼的住户将小院盖起了房屋,而且向外租,还有,沿着这个小院,一楼住户又自行扩充了1米。这两点是否属于违章。
我在农村修建了1栋规模化的养殖场 根据《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修建 在畜牧局等都办了证 但城乡规划局说我什么违反了城乡规划第四十一条 要我办理什么临时建筑手续 一个平方米要交80多元。 收费合理吗? 我在网上查到好像不缴费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 缴费标准时什么
居民小区住户擅自将一楼车库改成门头房(搭建的门头房侵占部分公共场所)并出租是否违法?法律依据?怎样取缔?打官司能否赢?小区物业不作为,能否同时起诉?
家里有一套建筑面积为33平的房子,分摊共有公用建筑面积为5平, 房产证上面画的图为28平 20年前住进来的时候 房子就是这个样子(厨房凸出来了,楼上是悬空的),房产证上的28平的图是不含这凸出来的厨房。 当年房产局的人是在我们住进来以后当着我们的面测量的,并且那时候测量了这凸出来楼上悬空的厨房部分。(此房子原
路矿要在农民的耕地上强制性建筑生活小区,给每亩地给29540元的买断。是否非法?如果非法农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