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第二次传唤并要求另外带个人去,是什么意
在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第二次传唤并要求另外带个人去,是什么意思?是要批捕还是结案?移交检察院差不多三个月了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第二次传唤要求另带人旁听,现在家人没人愿意去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第二次传唤要求另带人旁听,现在家人没人愿意去,只能一个人去,会怎么样?
五月份取保候审出来,九月底被公安派出所传唤一次,今天早上又接到检察院电话让过去一趟
五月份取保候审出来,九月底被公安派出所传唤一次,今天早上又接到检察院电话让过去一趟,没说开庭时间,这次过去是什么问题呢
盗窃案价值一千元,初犯,取保候审十一个月,今天检察院传唤,见面后说建议判两至四个月
盗窃案价值一千元,初犯,取保候审十一个月,今天检察院传唤,见面后说建议判两至四个月!是什么意思?是建议法院判二到四个月吗?检察院和法院谁说了算?我们要求缓刑,检察官说外地人在北京犯案不能缓刑!是这样吗?麻烦回答的全面一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