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跟姐夫闹离婚,有个九岁的女儿,是农村的,婚后两人挣钱,家里盖了一百多平米的一层楼房,后来两人共同在学校餐厅搞起了个饭店做了一年多春节回家,姐夫总是在外面跑的不着家,后来吵架,人家说要离婚。他们结婚十年了,今年春节才发现姐夫背着她搞外遇,大概有五年了,瞒着不说还骗我姐跟他一起挣钱,所有的钱都在姐夫手里,我姐还以为是性格不合,想着以后女儿大了可能就好了,今年春节要出门时他提出离婚,问我姐有什么要求,我姐就说要拿回十年辛苦钱和要九岁的女儿,之后他一声不响带着小三和小三女儿就去了学校的食堂了,丢下我姐和他的亲生女儿不管不问就走了,害的女儿又要重新转学在家上学。他骗了我姐整整五年,也耽误了她整整五年,从精神上身体上都深深地伤害了我姐,为小三毁了家,伤害了女儿,请问这婚要怎么离,共同财产怎么分,女儿怎么办。我们不懂法律,所以想找您咨询咨询
父亲于05年与余某再婚,为了家庭和睦,于2011年5月12日签下了调解协议。协议中约定余某可以单独领取土地流转费【当时村委会决定流转费是在册人口人均400元,2012年改为按95年在册人口一次性支付70年。余某户口是05年以后迁入,她未分得土地,原籍土地也未退还】。2012年9月余某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后,余某现起诉要分得
我和妻子2007年2月在上海注册结婚,2010年4月父母在杭州农村老房被拆迁,拆迁协议是我父亲签署,但在拆迁户人员清单中有我父母和我及妻子名字,安置房预计2013年底可拿钥匙。 现在妻子起诉要和我离婚,并对这套还没到手的安置房也提出分割要求,请问是否合法合理?我在法庭该如何应对?
男方在结婚期间借了别人许多钱,一直没有还,债权人把男方和他妻子起诉到法院,,当时双方都没有去法院,法院直接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到现在才知道男方把钱用来包养情人。最后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把房产等冻结了,然后双方就离婚了,离婚后男方就找不到人,因为房子归女方,所以一直是女方偿还所欠债务,都还了一大半了
去年经家里人介绍相亲后一个月定的亲。当时给女方三金及三万八彩礼,过后我发现和她并不是很适合结婚,后就私自和女方说不结婚了,当时女方一赌气就瞒住家里人把三金退给了我。过后女方父母知道了就跑到我家里闹了几次,说要求结婚,当时我父母也劝我好多次,一着急就又把三金送给女方并和她直接领了结婚证,可过后和她相处
我和男友谈了四个月,他强迫同居三次,他说娶我对我负责,后一直很好,他提出登记,我们办了手续,一个月后,他提出向我借钱10多万,我没那么多的钱借他,他就打骂我,还向法院起诉离婚,发院让写答辩状,请帮我写份答辩状
我跟我老公结婚快3年了 有一个一岁多的孩子 现在又怀孕有3个月了 现在我跟我老公离婚 我老公有一套婚前买的房子 请问我有分割权吗? 我结婚后就一直在家带娃娃和持家,所以我能有所分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