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但房子是期房,在结婚后才办理的产权证,请问这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1.婚前付完首付(完全由本人支付),并签订购房合同,但没办理产权证
2.房屋有贷款,婚前没有还清,婚后继续偿还
我2006年在北京自己出首付买了一套2居室,公积金贷款30万,10年还清,房产证上写的我的名字。如果我跟女友结婚的话,这套房算我的婚前个人财产么?还是需要付清才算?如果希望独自办理财产公证,需要什么程序,找什么部门呢?
最近可能会打算和男朋友结婚。但是我现在有两个问题不是很明白。 一、我自己名下有一套房子和车子,户主名字是我,我们结婚后,这套房子依然是算做我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公证的? 二、我男朋友家里现在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贷款,这笔债务,是不是就跟我没有关系?无论他们偿还与否,我都不需要担负任何责任?
男方在结婚前贷款买的房,首付是男方家出的,房产证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婚后男女双方一起还贷,请问这样的情况如果没有变更名字,可以婚前申请财产公证属于共同财产吗?或者婚前约定可以属于共同财产吗?
1.现在的房子是男方结婚前提供的,当初还是平房,没有动迁的,男方12岁的时候,房子就已经由男方父母把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那么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子算男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就是说当初两个人结婚时,是男方家提供的房子,而这个房子在男方12岁的时候,(未成年、也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就已经在男方名
1.现在的房子是男方结婚前提供的,当初还是平房,没有动迁的,男方12岁的时候,房子就已经由男方父母把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但是房子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而且两人结婚时间已经超过8年。那么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子算男方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就是说当初两个人结婚时,是男方家提供的房子,而这个房子在男方12岁
请问一下,如果某人在婚前赚的钱,在婚后由母亲保管,可是现在要用这笔钱的时候母亲竟然是说这是婚前赚的,不属于婚后财产,母亲将儿子养这么大,这笔要自己要了。这种说法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