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江西龙南离县城有3-4公里的农村,去年开始大量在我们村里征收土地,说是城市规划到我们那了,可在我们前面离县城更近的村子也没见征地。而且,因为前三四年开始就禁止在农村自己建房子了,这会儿以低价征收土地之后转手又以高于征收价数十倍的超高价卖回给当地村民自己建房子,说是可以有手续的建房。如果村民想不通过征收后再高价购买建房,结局就是拆!及没收所有建房材料、工具、机器!(当然这些东西都可以花相应的价钱赎回来)。 我想问的是,这样的征地是否合法?村民想在自己的土地上不用花高价买自己的土地建房真的就这么难吗?
因读大学,所以把农村户口转到了学校,现在读大二,家乡现在征地,可以转回家乡吗?
因读大学,所以把农村户口转到了学校,现在读大二,家乡现在征地,可以转回家乡吗?需要什么手续,还可以转回原来农村户口吗?谢谢
我的户口是2010年结婚时签到我老婆这边来的。2010年-2012年村里“分红”我还有(就是同村里其他人一样)。但2013年开始国家征地,其他村民都有补偿,我一家人没有,我问过村领导,他说我们不是和他们同姓的没的补偿。 我想问问,这是理由吗? 如果
我是在三原的农村。2012年村干部说要征地就拿了一张白纸让每户都签名,根本没有合同。补偿款已发,请问这样的签名是否合法是否有法律效应。我们村民感觉被骗。应该怎么办。谢谢
你好,我说一下我家的情况:父亲是长沙农村的,母亲是江西的,在江西结婚后,回到长沙生活。我和弟弟的户口先转到本村队上,妈妈的户口落在了街道上,后又转到了本村组上。一家四口每年都生活在一起,为什么妈妈在征地时不能享受点待遇呢?好像这个户口是空的一样。现在国家有没有什么政策呀?能转成农村户口吗?
我是南宁青秀区刘圩镇的!政府要修一条从长塘乡到刘圩镇的二级公路,路是在原有的路上扩宽。每亩地补偿5万元,他说如果路建好后要修建两边护路的路基,每亩只有2万。而且我们的一个晒谷场只给2万一亩。我们不同意,他能强证吗?去年南阳镇到刘圩镇的二级路补贴都5.5万一亩了,今年反而低了!到底补偿标准是多少,听说国家新
我是事业在编人员,但我的户口一直在农村老家,村里的土地被租出去之后,每年根据人口发赔偿款,但是因为我有工作,所以不给我发,这个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在租用的农村集体用地上修建厂房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而将其出租给一个公司在使用,现因国家征地要进行赔偿,
在租用的农村集体用地上修建厂房经营,后因经营不善而将其出租给一个公司在使用,现因国家征地要进行赔偿,该怎样赔偿,在赔偿前的调查中户主应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