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们在常州溧阳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因为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还没到手,所以合同商定“当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办妥后,付清剩余款项”中间因为开发商和房管局的债务问题。所有小区都没拿到房产证!还有原户主因为是当时自己的房子拆迁补给了几套房子。所以他和开发商有一些矛盾。导致证件没拿到。所以期间威胁我们是安置房,协议无效。要我们付清余款。当时咨询了相关人士。没有付款!!!所以他也一直没所谓的起诉。 现在说两证到手了。让我们付清余款。同时把证给我们。但问题出现了。证件是他的名字!还有就是房产证据说要开发商统一办。那么我们该付款吗?两证该拿或者过户吗?可以过户吗?不能过户怎么办!拿着他名字的两证有利益保障吗?还是我们签订什么补充协议?
根据土地使用证办理房产证但土地使用证没有审且丢失但使用期限还有很长对房产说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有影响吗
根据土地使用证办理房产证但土地使用证没有审且丢失但使用期限还有很长对房产说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有影响吗
你好! 02年我们这边一拆迁户 将一处政府安置分的建房用 土地卖给我,一直没有过户,据说过户很贵,然后一直没办理,3年后也就是05年 我为了安全期间 拉他们全家人一快去公证处办了个公证。后期统一办房产证,名字都是卖家的,这样对我很不利 问题: 1、现在如果想完全把这个房子的土地使用权 买卖权都归我 怎么走手
房产证上标明了使用权的土地但是没有批的是否可以建房!算不算违法!恭请专业人士!
我家的房屋是2000年建的!现在整个娄底在整理非法建筑和拆除影响市容的非法建筑!请问在房产正上,已经注明了房产土地使用权的但是没有批的是否算合法的!如果政府要拆除有什么赔偿!详细情况如下我家的那个建筑是一个通道是为了防盗用的外观也不影响市容!如果拆除的话不但影响了我家和住在我家的住户的财产安全!而且会更
我是2007年10月签约买房总造价是355778.00交房期是2008年5月31日一次性付款320778.00余下35000.00等2008年5月31日交房时付清,后因房地商延期到2009年2月28日才交房,他们按合同违约时间扣除冰灾4个月赔偿我们,又要我们按从2008年5月31日到2009年2月28日(不扣冰灾)尾款35000.00赔偿他们,现在总价345000.00要办理房产证和土地
房产证上标明了使用权的土地但是没有批的是否可以建房!算不算违法!恭请专业人士!
我家的房屋是2000年建的!现在整个娄底在整理非法建筑和拆除影响市容的非法建筑!请问在房产正上,已经注明了房产土地使用权的但是没有批的是否算合法的!也就是在房产正上写了但是没有划在红线里面!而在红线外面!是否算有使用权或者产权? 详细情况如下我家的那个建筑是一个通道是为了防盗用的外观也不影响市容!如
拆迁户自建房没有房产证,只有别人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房产和土地过户
1995年拆迁搬到现在新的住址后,土地使用证一直沿用别人的名字,当时买房时,只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当时没有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后来就拿土地使用证贷款,直至2011年初还清贷款后,从银行拿回土地使用证,就接着在1995年建好的一层楼基础上加盖几层楼,问题是,像这中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 1、房产证怎么办理? 2、房
我们家十多年前集资建了一栋房子,当时没有办理相关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现在去国土局办理这些东西,但是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当时集资建房缴款的条据上名字有一部分是亲戚的一部分是我父亲的。因为这个集资的名额本来是那个亲戚的,但是他把这个名额给了我们家,所以钱是我父亲交到他手上,通过他去交钱建房的,当时我们也
买二手房,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请问该怎样办理呢,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谢谢您,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给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