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公司试用期是口头说明2个月,但现在不到50天。我要辞职,老板不理睬,不发工资,《我们之间没有书面合同》
张律师你好! 今年7月份通过中介到一家电视购物里做客服,当时公司说试用期三个月,试期期工资是1800,试用期过后是1200+提成,可是当我上了一个月的班后,发工资的时候,公司却按1200来算,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因为感觉自己上当了一样,这个工作存有欺骗性,可是一个星期多,公司主管找这样那样的借口,推迟我的事,
生产普工已签合同在试用期间提出辞职公司不批,应该如何处理? 每个月工资是按1号算到30号,我们发工资是下月的20号发,相当于按压20日工资在内,辞工不批只能自离了,但自离是不发工资的,请问我应该如何去做?
我在6月20号到公司上班,在7月31号提出辞职,然后上班到8月8号,期间经理一直不给我签字同意我离职,我8月9号就没去上班了。刚开始说是要我等找到新人来,交接,8月8号新人来了,工作上的事情我已经交接了。经理就还是不给我签字同意离职。现在行政那边没给我发放7月份,8月份的工资。跟劳动局咨询,说我已经离开公司,不在
进公司前和当时也没说要扣培训费,还没转正提出辞职,结果公司说要扣培训费,请问这样合法吗?很急很急!求解答!谢谢!
我跟一家公司签订了录用意向书,规定试用期3-6个月,现在已按意向书的规定时间报到。但是感觉对公司不是很满意,想提出辞职(刚上班一个礼拜)。意向书上有一条:本意向书双方签字后即生效,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意向书规定,需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本意向书有效期自双方签字后至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