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我和父母每人都有一亩二分土地可以耕种,可是我们那不知谁规定说,出嫁后的女性,在出嫁满两年后,收回出嫁女的耕种土地,由同一生产队的新增人口(比如新娶的媳妇或新出生儿)来继续耕种。 因为是农村户口,那里大部分的女人都是出嫁在附近,一般都把女方户口迁到老公家,到了老公家也会另分配给土地。可是我嫁到了外地,户口还在娘家,并且老公那里没有土地分配。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保留我的耕种土地呀?现在土地已经被收回,我应该找谁去申请要回土地呢?
从农村出嫁后户口迁出城市,农村的土地没有变动,家中嫂子户口迁入要求顶替小姑子的土地
小姑子从农村嫁出城市,户口迁走,事实上土地没有变动过,嫂子嫁入迁入户口,要求顶替使用小姑子的土地,特别是土地补偿款由嫂子领,合理吗?
您好!我是四川省简阳市农村户口,2012年考上四川省自贡市一所卫生类高职院校的编制。今年7月份,我收到了学校发给我的“户籍管理工作联系函”,此涵应该是公安机关交给学校办理的。涵里面说:按照川办[2016]60号文件要求,规范财政供养人员户口登记 对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
确权之前本对有地方协议,出嫁女不在享有耕种本队土地的权利,因此村里村民要求退地
确权之前本对有地方协议,出嫁女不在享有耕种本队土地的权利,因此村里村民要求退地,而且村委说有争议地不给确权,要求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