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建材市场里开瓷砖店的,我在自己店门前摆放几件砖,城管来拍照,后来给了200元的罚款单,我搞不明白,为什么罚款!
超市促销员捡到顾客的饰品标价也只有88元的玉佛吊坠,就当一个小玩意没太在意,就没有上交,第二天,被查到,也及时把东西还给了失主,超市以捡到物品没有上交的原由,没有任何罚款单,就扣除了1000元的工资,感觉罚的太重了,促销员的工资是1400一个月
晚上九点多钟,快十点了,摆个摊,看到城管来了,我们跑了,城管追上来,把东西抢了还了,还威胁说,你还不走开,以后天天只搞你
今天中午我的东西放在桂林X银行门口给别人看着,突然来了城管了把我东西拿走了,我找到城管他们要罚款100,后面说了罚款50,我身上还有40几快钱全部给他们了才还我东西,我想问问我的东西放在银行门口城管有权利罚款吗?这个社会公不公平。
如题,他们可以这么做么? 我把我门市房的门拿下去了。 在摊上摆放了卖的商品,他们来了就给我抢走了。 他们能管到我的门口么,我东西只是在我台阶上面,没下人行到。
给产品搞活动 在小区贴广告 ,晚上物业已安装名义 给叫去了 把机器和车子给扣了 还要发一千元钱 。请求帮助
工商局的人一来就说看营业执照,但是之前这两个人也来过也看过我们的执照,也没说明什么就直接拿走店内东西,就说让管理人带上身份证 营业执照 还有拿走东西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