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我有一个担保人的问题,请教律师,急,谢谢各位律师。
本人于2010年9月6日为借款人担保借款1W元。承偌在2010年10月六日前将本息还清。借据期限为一个月。现在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被借款人已经很长时间没问我了。而且借款人说已经还清,现在法院又发传票。请问我还有担保责任吗?我是根据这个判断的。现在已经是2013年3月19号,已经过去两年,请问我还有担保责任吗?需要还款吗?这些钱我一分都没拿啊。 1.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1:2003年到2007.12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保,也没有签丁劳动合同. 2: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签丁了劳动合同.缴纳了社保. 3:2009年1月至2009年11月,没有续签劳动合同. 前些天我发了EMS给我公司,因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和没有缴纳2003年到2007.12社保为由,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我私下问了一下我
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有一个关于征地补偿的问题请教你们,谢谢回答!
我父母在老家承包了集体的一片林地有十多年了,现在因为要修桥梁,要占用一部分土地,像这种情况有没有补偿,是什么样的补偿标准,江苏省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谢谢了
本人帮朋友担保一笔贷款,他向当铺借款7万元,利息较高。但朋友因做生意赔本无力偿还贷款,请问担保人是不是应负全责,如经法院起诉,法院会如何执行,期限是几年!
我跟我爸问某人借钱,他把我家4口全告上了法院,现在执行局说要执行我老婆,去给她拘留,我想问下我老婆又没有签字,属于夫妻连带责任,他们不来执行我跟我爸,却要先执行她,请问这符合吗???
我是今年在湖北参加教师资格证全国统考的学生,笔试面试都已通过,在2月15日去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的时候,工作人员把我的基本信息改错并已确认。。。。这个问题导致我不能拿到教师资格证。请问这个问题我可以用法律解决吗?
事情是这样的 比如我是超市收银员 顾客买了110元的东西 东西也没错 但是在装东西的时候被别人 不小心装走了10元的东西 顾客要求超市收银员赔那个被别人装走的10元的东西 超市收银员 该不该赔
李律师您好,我有一个问题向您请教,请您在百忙之中及时给我答复,谢谢!
弟弟是非因公死亡的一个公司里的职工,姐姐是正在工厂里上班。按有关贵定“直系亲属中有有固定收入的不发给救济费”。请问姐姐是否是法律规定的直系亲属?如姐姐不应得,那么爸爸、妈妈没有固定收入是否应得这笔救济费?能否因姐姐不得爸爸、妈妈也不应得? 以上三个问题诚请回复,谢谢。
我从7月1日开始上班,第一个月1800,签订合同2100.我是在8月1日签订合同的。到8月1日,没有发我一分钱,压第一个月的工资。截止今天是8月22日。我还是没有拿到一分钱工资。因为工作的一些事情,老板娘一直骂人,并称呼我没有认真给他们工作,到8月31日发工资的时候,给我的工资打折发。我现在连饭钱都没有了。我准备这个月
女方隐瞒前男友并与其发生性关系,并与现在老公结婚,婚后男方发现女方生下的小孩不是法定老公的孩子,男方上诉女方,请问下这种情况,法律上怎么判定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