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欠光大银行的信用卡34000元,还有其他几家银行的信用卡,数额都是几千元的,共计72000元,光大银行起诉后,我姐姐被特警拘留。我们家里人知道后想帮忙还钱,一个检察院的朋友跟特警联系后,说需要30000元的好处费,才能免于起诉。我想问问,不给好处费,按正常的法律程序能免于起诉吗?
还款的方式是什么?直接往欠钱的卡里打钱吗?
我办理信用卡额度是6000多的。我想把额度调高。我就把信用卡给了一个办理信用卡的业务员。他说保证能调到高一半以上。结果这个业务员托了很多天不把卡给我。后来我才发现他原来前几天被公司开除了。(那我卡去调额度时间并没被开除)。 现在他把我的信用卡里取出6000多元消失了。后来被我抓到了。他没钱还我。银行可不容我
由于用2008年办理了两张信用卡,到2008年底都没有及时还款,然后被冻结。2009年一年没有理会银行的催款通知,两张卡总共欠款11000元左右。到现在接到要起诉的消息,现在无法一次性还清,请问还可以申请承诺分期还吗?或者遭到起诉后会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信用卡被起诉后仍无法还款会有什么处份?银行费用收取是否合理?
08年2月欠银行2700元因家庭成员发生意外后负债较多无法顾及信用还款,至今未还,已冻结。银行说明滞纳金收取按最低还款的5%收费,那么就是一个月13.5 RMB,但银行方面说滞纳金以最低30元收取,那是否说明是敲窄16.5元,另除了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和每月百分之五的滞纳金外还有一项叫超限费的东西,按照超出部分的百分之五收
2008.4月份把卡借给一朋友,他说用来周转三个月,七月份还我。当时他的人品还是比较信任的,想着借的时间也不长就借给他了。后来他用信用卡套现,但是每个月都正常还款。直到今年他把卡套空了后一直不还钱,连最低还款也不还。我找他还钱,他就说等他做生意的钱一到马上还,可是这样反反复复一直到现在者9月份了没还过一分
之前是男女朋友关系,他说手头紧张想借我信用卡用一阵子,后面我就把卡借给他了,但是分手以后这个人拒绝还款,多次催还以后反而恶言相向说不关他的事,如果我再找他他会找我麻烦之类的,我又没有借条之类的证据,他人也躲了不肯出现,不知道他现在住在哪里,金额只有六七千块钱,但是这人的行为太无耻,希望有人解答支招,
之前是男女朋友关系,之前办理的卡一直在他那里用的分手以后卡还回来了,当时说每个月他还,但是后来一直没还银行来电话要起诉我就给卡钱还上了,多次催还开始还接电话说不关他的事后来干脆不接电话了,我又没有借条之类的证据,他人也躲了不肯出现,不知道他现在住在哪里,金额有四万多块钱,希望有人解答支招,还有他用我
10月用的,11月他让我办分期,也答应还,12月还了一期,现在1月份就不还了,怎么也找不到他人,我如果报警让公安局查他现在在那,我应该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