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港澳同胞,现已购置1套宅基地上的房屋并已获取土地使用证。因我长期不在,现想将此房屋卖出,因不能买卖,所以想以聘人代管理或长租形式卖出,不知道这方法可行吗?
问 题: 农村老人去世,该宅基地上唯一房屋为早年他人所建,现在可以要回房屋权利吗?从而要该宅基地使用
房屋是我父亲建的,我大伯有神经病,一直给他住,后来弄宅基地本,写的他。前几天他去世了,我二伯要夺我大伯的宅基地。我父亲不让我二伯拆,打起来,找来警察,让诉讼。村委会也说诉讼解决。 有分家单,98年我二伯找人写的,把我大伯给我爸赡养故去继承,但12年我二伯抢走我大伯养了4年多。我大伯有精神病。目前我二伯天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母亲的名字,母亲过世后也没有公正到我的名下,母亲也还有姐妹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母亲的名字,母亲过世后也没有公正到我的名下,母亲也还有姐妹,只是她们不在一个户口上,这样是我个人享有继承还是母亲的姐妹也享有继承?宅基地上还是母亲的名字的情况下,如果我个人签字过户将房屋转让给别人,请问是否有效。若无效会怎样,我是否有权可以提出让买方归还房屋
他人赠与房屋和宅基地已有十多年,并将宅基地上的老房子翻建,现赠与人想收回
他人赠与房屋和宅基地已有十多年,并将宅基地上的老房子翻建,现赠与人想收回,经法院判决现房屋所有权归我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法院并没有给与明确的裁决。请问律师该怎样把宅基地使用权确在我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