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且未签订劳务合同缴纳社保,已申请仲裁,但公司声称诉讼对象不是他们,应该怎么解决?
本人于18年6月份入职A公司,入职后公司以年底搬办公地点为由与我未签订劳务合同且入职期间未缴纳社保,同时存在拖欠数月工资的情况。其中前几月发放工资时也是从股东旗下另一公司B公司的出纳其私人账户进行打款。目前已申请劳动仲裁且已受理,但进行私下调解时,公司声称诉讼对象不是他们,我应向B公司申请赔偿。但是我工作
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拖欠工资,公司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同我怎么维权
2018年3月28到公司报到后,直接发往项目部,期间一直未曾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转正,说需要申请,等申请转正后,工资加了一点,等到2019年3月当我询问我社保怎么没交,公司行政负责人,说是不确定我干不干,所以一直没交,害怕白交,我提出补缴社保,行政说,只能等下个月正式交 当问到之前的,他说那没办法,当我提离职后,
老板拖欠两个月工资不发,今天悄悄的关门了,我们应该怎么维权?没有劳动合同
老板拖欠两个月工资不发,今天悄悄的关门了,我们应该怎么维权?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买保险,工资都是微信或者支付宝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