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杭州一个小区租了一个房子 租期为一年 目前还有十天左右到期 房子有一个阳台 阳台的围栏是钢化玻璃的 钢化玻璃是双层的 现在钢化玻璃最外面一块自己爆裂了 联系物业 物业这边说是不管人为还是自然损坏的都有租客或者房东自费更换 联系房东 房东要租客自己承担 我想咨询下这个是要租客承担责任的吗
因工作原因,我于2013年4月租了一套住房,在租用过程中,热水器坏过,空调也坏过,现在开电的开关(非特殊情况并不会去碰的总开关)坏了,这个维修的责任该出租方承担还是承租方承担?(合同中并未说明) 之前热水气和空调的维修责任问题与房东产生过摩擦,但最后因钱不多房东承担就算了,他承担责任了我也没再说什么,
租房合同上写着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保护好房屋设施完好,若有损坏有乙方负责赔偿
租房合同上写着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保护好房屋设施完好,若有损坏有乙方负责赔偿,现在洗手池下边的进水管坏了,需要刨坑修,应该谁来负责呢?
租房期间房子内家具电器自然损坏,修理费用是否由房东承担,房东
租房期间房子内家具电器自然损坏,修理费用是否由房东承担,房东不愿承担这种情况可以怎么处理? 主要是想知道有什么处理方法
马桶水开关由于老化腐蚀损坏爆掉了,水流了几个房间,泡了几个小时,我们发现后立即进行了排污清水。并通知了房东前来,现在房屋到期了,房东却因为木地板损坏,扣除2000元押金。请问这个合理吗?责任应该我付吗?
我租了一个房子,租房合同里有一条,写到,租房期间,乙方不得损坏甲方房屋设施
我租了一个房子,租房合同里有一条,写到,租房期间,乙方不得损坏甲方房屋设施,不得擅自对此房修改,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但是现在因为下冰雹导致房屋漏水,房东说是我们的责任,要我们负责维修,该怎么办呢
租房时合同里有注明人由于人为原因所造成的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租房时合同里有注明人由于人为原因所造成的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现在冰箱在停电来电之后突然坏了怎么办,是由谁来负责呢
租房半年,期间洗衣机损坏,非人为。找房东,她让我们自己找人维修,并告诉她是不是因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后来我找人维修了,花费285,把收据给房东看,她一看觉得多,不肯承担了。 我回去翻了一下合同,里面有一项说“清洁、水电、室内设施维修等杂费,均由乙方承担”,不过房东置办的都是老电器,空调是2007年生产的
第四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以下均讨论房屋设施的自然损坏,即非人为的损坏。首先本承租人没有维修能力,所以承租人找出租人维修也算是承租人对损坏的积极处理。再说找出租人维修,这句话并没有说不能找出租人维修。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