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无力发放工资,,法人被员工起诉后法人应该负什么责任
我公司是有限公司由三个股东组成,我是公司的法人同时也是最大的股东,但是我不参与公司的管理只参与投资(股东合同上就写明了我只投资另外的股东负责管理),公司由于管理有问题和另外两个股东投资不到位导致公司现拖欠员工工资30万元,公司也没钱支付,另外两个股东也找不到了,我作为法人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现员工已经
公司前大股东欠员工工资,被起诉至法院,现公司法人需承担责任吗?
各位律师,您好! 我一朋友14年12月入股一私营公司(占10%),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并与对方签订合同,注明入股前债权债务由公司原股东承担。现有一原公司员工(14年12月已离职,在职期间也未签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其公资,他先到劳动部门投诉,劳动监察了解情况后没受理,后起诉至法院,金额7万元左右,包括工资,提
50人以内小公司,股东跑路,员工工资未发,法人以被限制消费 应该是已上了征信黑名单
50人以内小公司,股东跑路,员工工资未发,法人以被限制消费 应该是已上了征信黑名单,已无法乘坐飞机高铁 想咨询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