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合同,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女士时装大衣5万件,单价100元;甲方应于10月30日前向乙方预付100万元,乙方应于12月1日前交付第一批大衣2万件,12月10前甲方应向乙方支付200万元,而乙方应于次年1月15日前交付第二批3万件大衣,甲方则在收到该批货后的15日内付清余款200万元,双方一旦出现纠纷,提交仲裁解决,
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甲方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办)将人防工事隐蔽房租给乙方,合同中约定“如甲方因战备需要,收回工事隐蔽房,乙方应无条件归还甲方”在租赁期内:省,市人民防空办通知,要求建立“****”人防工程指挥所,原告将诉争的人防工事房屋作为应急指挥所,解除合同。乙方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按照合同法中的“因
我我是苏北人,在苏州有一93平米的房产,09年月日12月和丈夫离婚,协义上房产归我,可签订协议时他未告之房产已被他人保在先,现在债权人通过法院申请执行我的房产。我想请律师几个问题:1、这套房子现在是我唯一的生活保障,债权人可不可通过法院执行?2、下一不我该怎么办?跪求帮助!!
我有一所场地租赁给蒋某。租期为10年,现在已经过了5年。合同中约定的是每年到约定期限时提前一个月交下年的房租,否则终止合同。可约定期限过了,他却没有履行,他却突然因交通肇事而坐牢了,我等了有半年都没有消息。万般无奈下只有终止了合同。可戏剧性的是我刚终止了他的合同,和别人签约后,他却取保候审出来了,要继
我有一所场地租赁给蒋某。租期为10年,现在已经过了5年。合同中约定的是每年到约定期限时提前一个月交下年的房租,否则终止合同。可约定期限过了,他却没有履行,他却突然因交通肇事而坐牢了,我等了有半年都没有消息。万般无奈下只有终止了合同。可戏剧性的是我刚终止了他的合同,和别人签约后,他却取保候审出来了,要继
我现在租的店面是房管处的,房东是从公家那租来在转租给我的,她电话打来说房子到今年12月底要收回了,她说是因为有了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现了(说公家要把店面拿来拍卖了)这算不可抗拒的因素吗,在法律上能成立吗
2009年1月天柱国营林场将全州有名的十里冲猪场承包给两名职工。承包期五年。2010年4月承包人向国营林场申请要求终止合同,申请中提出的是发生了不可抗力的疫情,猪场不能运行,要求终止合同。承包人在跟林场签订合同时也预测到了会发生疫情,他们在发生疫情后也治好了部份猪并出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适合不可抗力的条款?
有人报复把我家的四亩果树喷了除草剂,叶子变黑并脱落,给我家造成了不可估计的损失。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
有人报复把我家的四亩果树喷了除草剂,叶子变黑并脱落,给我家造成了不可估计的损失。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律师们帮帮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