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村里承包了土地将其建成养猪场,承包期未到,政府为了建设工业园区,强制收回土地,赔偿金还未谈妥,政府便下定最后期限,两天后若不同意,便强行推倒房屋。请问政府这种强制行为是否违法,我们是否有权获得一定的经济损失费(它给与的赔偿金中不包含养猪的损失费),谢谢!
我是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样田乡石灰窑村村民,1998年二轮承包时从村委会承包土地8亩,承包期为30年,2006年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出石灰窑村,迁入宣化区庞家堡镇,并转为非农业,在庞家堡镇无工作,无低保,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问石灰窑村委会有没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92年的时候从陕西榆林搬到内蒙古,迁出地是农村户口有自己的土地,迁入地也为农户,现在原籍地要收回我们原来的土地,是否合法,不是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吗?
我参加了1998年的第二轮土地承包了,于2008年随军后进入政府机关工作,现在土地被政府征用,我是否有权利享受土地征地费。我老公自主择业后是否可以落户到村子。希望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我于1984年承包国有土地到今,每合同是1-5年, 现还有3年合同,政府要收回该做房地产业.我承包地共有20亩,自己开挖鱼塘有10亩,种植果树有200棵,鱼草3亩.请问我能的到那些补偿?
我家有两小孩,正在学校里读研究生,户口已随人迁到学校,村民小组不分卖土地的钱给他们,请问这种做法对吗?
所谓后门地就是20多年前自己开垦的土地,没分地之前村里统一丈量过,也交过农业税,现在政策好了,国家不要税了,还给补贴,可村里还要后门地钱,每小亩水田60元 旱田 40元 要是不给钱就扣后门地的补贴钱,或承包出去,这样做是合法的么?
05年老家房子卖了,附带转让承包土地,但未办理转让手续,只是经村委协商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内涵承包土地转让,盖章,签字。乙方是外籍农户,户籍未迁移过来. 我想知道那份房屋买卖合同包含的转让承包土地在法律上有效么?或者可收回?
农历1991年正月二十日我还在读初中时分家了,家里原有7个人的土地承包使用权平分给我三弟兄,因我尚未成年我的那一份平均分给两个哥哥帮我种,1992年我初中毕业考起中专农转非了,土地一直由两哥哥种,中专毕业一直没正式上班一直在外打工,户口放在原来分配的单位,2001年已破产,且我的那份土地国家没收回,在我不知情的
我哥哥患有狂想形精神分裂患病长达十年因其行为损害到他人财产危害社会治安被派出所押送到其居住地要求当地部门给予相应治疗与民政协商送到北安精神病院治疗四个月村上将我家四口人的地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以极其低廉的价格转包续写四年合同问七十七岁老父亲和哥哥在一起是否符合低保标准
我在村里租赁了一片土地,建成了养猪场。承包合同还未到期,但镇政府因为要建工业园区,要求收回土地。由于赔偿价格不合适,家人没有同意,他们给定了最后期限,并称过期之后便强行推倒房屋。请问政府是否可以强行收回土地,我们是否有权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