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一年的房租,现在过了4个月,房东想收回,另盖一家超市,当初因为都认识,没有正式的合同规定违约要怎么赔偿,现在还未找到新的地方,只能拖着不动,这种情况,应怎样解决。
我有一门面出租给别人,现在我不想租给他了。想收回门面,但是门面还有2年才到期。我愿意给违约金,承租方还是不愿意。现在我想强制收回我的门面。我该怎么办? 合同上未注明违约责任,只是说了一句双方协商解决。愿意赔偿她都不愿意走。
请教各位律师,我是一个经营家用电器的经营商,租赁别人的房屋,签订协议是租期三年,每年租金7000元,租金是一年一交,房东怕我第二、三年不租了,另要两年的定金,每年一千元,这两千元转入第二年的租金,可是我们刚用了一年,房东就找我们要涨房租,每年涨两千元,我们不同意,他就说让我们住够那两千元钱的就让我们搬走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有个门市到期了想收回来自己用,但是租客说法律规定如果他们没有找到门市可以拖延几个月,我确实收回来有急用,已经提前三个月通知他们了,然后又延迟了一个月收门市,我想应该已经仁至义尽了,但是他们拿法律规定可以延迟来说,我是法盲一时不知道怎么应答他,所以就只好求租各位律师们了! 我只是想知
你好,本人与甲签订了一份商铺转让协议,转让费10万元给了甲,于是甲带我去与房东(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又给乙交了2.6万的房租,后来才发现甲、乙都不是真正的房东,也不知道他们与真正的房东有什么关系,从产权证明上看,真正的房东是丙,而与乙签订合同时注明了一年内不允许转租或转让,而我现在生意做不下去了,去
我把自己的房子09.08.21出租 10.08.20月到期,签订的合同是1年,上有备注违约方需要赔偿,房租是按季收取的,我现在提前了一月告知10.05.20我需要收回房子,对方不愿退房,这是否算违约?如果算按合约赔偿还是协商赔偿?如果不算违约,我怎么要求房租客搬出来? 合同中约定的是赔偿一月的房租为违约金,如果现在我要收回房子
因工作需要,在单位附近租赁了一住房,月租金500元,跟房东口头约定租赁一年,并缴付一年租金6000元和押金800元,住十天后,因特殊情况不再继续租房。起初房东不同意退租,后与房东协商后,他要求支付其2000元,租了十天却需要缴4个月的房租,这个数额合理吗?问房东应该退还我租金和押金吗?支付其多少才是合理金额?
我09年12月1日租一房,租期一年,合同写明;如有需要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房东退回剩余房租及水电费。我准备住到2010年7月份,现在通知房东,房东却说不能退剩余房租。请问我有权利要回剩余房租吗。如果房东不给,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