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是东西向四个单元,每个单元三户,共七层,至今五证一个都没有(开发商这样说的)。
2009年初,我买了一套七楼的(顶楼),当时还没开工。
2009年底,开发商将盖好的七楼的北边那间房全部拆除(至今不告诉我们什么原因),涉及到四个单元的8户人家,这8户都少了一间房子,我是其中之一。
2010年6月份,开发商说要交房子了。
根据购房协议,我当初选择了分三次缴纳房款,前两次的钱已经交了,没有交第三期的钱,第三期的房款按照协议规定应在楼盘封顶后缴纳。
至今开发商没有以任何形式(电话通知、书面通知、条幅通知,反正是什么通知都没有)告诉我们房子已经封顶,却在即将交房前告诉我们,因我们未交三期款必须退房,而且没有任何沟通的余地。
其实还有一点,他们少建了一间房,这间房的面积足够抵我那剩余的三期款了。
购房协议的部分关键点:
1、协议中没有明确几室几厅。
2、房屋面积以……部门确权面积为准。
3、房子封顶后7日内缴纳三期款。
4、2009年12月31日交房,否则有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我该怎么办,如果他们拒不交房,我是否只能选择告开发商,如果告开发商,我能胜诉吗?那房子还能是我的吗(我非常喜欢这套房子)?
当时买房子时3千多,现在涨到4千5以上了,而且房屋位置很好。
风险我们很清楚,现在石家庄的房产市场相当部分的都这样,没办法。
很多没有预售证的房子都在卖。
对开发商的合同起诉,法院要求撤诉,不立案应该怎么办?我应该撤诉吗?
购房协议约定,交首付后30天内签合同,如果拖延每天支付业主购房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可是合同过了半年才签。但是违约金一直不支付。我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态度蛮横,也不立案,说和开发商签订协议(但不能给我们看),只要我们撤诉开发商就赔钱。这种情况下可以撤诉吗?我怎么感觉法院这样做好像太那个了吧?法院可以和
拆迁户对开发公司提出的条件觉得不是很满意,然后去开发公司商议,没等说什么就被开发商手下的一些流氓殴打,双方都严重受伤,,拆迁户本来是受害者,可开发商报了警,却让警察把拆迁户抓起来,定个罪名是重伤害,还有刑事责任,可现在拆迁户也是重伤躺在医院,这种情况下警察就要抓人,拆迁户应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
我起诉开发商房产证违约未及时交给我,但是丰台法院的法官把我的案件丢了,就是不给判决,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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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小区开发商与中国铁通深圳公司签订了独家进驻的协议,我原来用的中国电信E家套餐觉得不错,搬过来之后被告知只能用铁通的,电信公司进不来,后来我找了管理处询问,说是当时请电信的人进驻,电信部愿意,后来才与铁通签了这样的独家协议。那逼不得已,我只能用铁通的电话和网络了,那现在网速特别慢,又很不方便,
前几天,我的老家,开发商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占有我奶奶家和一位邻居的土地,那问邻居跟他们理论时还被他们打伤,而我们的乡镇机关却不闻不问,直到现在都没有人出面来解决这件事情,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要去告他们的话要到那里去告,乡镇机关肯定没戏, 请大家帮帮忙....... 谢谢..
我们买的期房,在交房前的几个月就停工了,现在马上就到交房期了,还是没施工。听说有其中的开发商跑了,造成矛盾,可我们业主不能无期限的等。该用什么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某开发商利用上海市沪建城2001第68号文《关于鼓励动迁居民回搬、推进新一轮旧区改造的试行办法》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零这一点,无偿获地数万平米。然后隐瞒这一重要情节,骗走数千户居民。数年后以高价转让,从而获得数十亿元的暴利。 请问这是否违法?它又触犯哪些法律条款?怎样才能挽回国有资产并使动迁居民的合法
我于2008年在蒙凯房地产公司购买车库一间,一次性付款。后因该房地产公司资质不够,一直未开工,也没盖房,2010年,该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卖给时达房地产公司,给我的答复是现在房管局不批地上车库,按房价和一定的利息退款。问题是现在对于08年的房价涨了3倍多,我如何能要求按现在的房价退款?要走那些法律程序?请教各位法
现在我把情况复述一遍:销售合同上注明交房日期2009/12/30,逾期交房违约金为日万分之五!开发商至今未交房,并没付违约金。故前去商榷,对方扬言“没钱!房子迟早会给你们的,打官司你们赢了也没钱付啊!”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去年新闻网记者前去采访过当地镇长,答复是由于开发商拖欠相关部门电费造成的!现在不知得了什
我是2007年买的商品房,当时是期房,且开发商要求我们一次付清房款,于是交完全部房款后与我们签订了《内部购房认定书》,当时我明确要求开发商在认购书上注明交房日期,后来我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可开发商以种种理由迟迟不与我们签订,直到与我签订的交房日期过了18个月后,我再次找到开发商才与我签订了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