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间我发生了交通事故,把人撞伤,交警部门认定我全责。我为伤者垫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我的车入的全险,有强制险,三者及三者不计免赔。通过咨询保险公司,他们说对医疗费不会全赔,按医保政策理赔,这样的话我负担的就太多了。所以跟伤者协商让他把我和保险公司起诉了。像这种情况会怎么判决。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会把我垫付的钱给我吗?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我应该注意些什么
另外还涉及到二次手术问题,医院诊断证明说需要花费1.5万元。期盼详细解答
前两天在东二环与别人车子发生追尾事故,责任认定我全责,我的车子交了商业险,保险理赔中间有了分歧,对方车主要求更换车子后机盖,保险公司说是给维修,如果实在要求更换,保险公司只出70%的费用,剩下的30%费用由我来承担,请问保险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理?谢谢!
理赔对治疗,误工护理啥的争议不大。我爸受伤,但是我妈患有精神分裂症,正处在发病期。肇事车主是不是要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啊。我妈有一个儿子,那对方是不是付赡养费的一半呢。伤势不构成伤残,只需疗养一年
您好:我父亲2个多月前,被一轿车撞倒,造成颅内10ML出血、肋骨骨折,住院60多天(还没有出院),肇事方全责,并答应除保险公司应付的赔偿外、给我父亲每天补偿50元,我想知道根据您的经验,肇事方补偿的钱是哪方面的补偿?合理吗?现在我父亲我还有哪些理由,主张对方补偿。我父亲的营养费保险公司给赔付吗?我在营养费方
律师您好,我爱人在步行时,小车从后面撞上,事故认定对方负全责。在住院期间对方没有垫一分钱,也没有看望病人,由于是孕妇,好多药都没有用,现在出院在家休,左腿痛,交警调解,协议已签,对方不履行。只有诉讼法院,现在不知道怎么诉讼,请律师指导,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