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残疾人,在集贸市场经商,村委会向我要卫生费和摊点费,我觉得不和法,那又不是他们的地方,而且不是老弱病残不是可以减少吗,为什么没有。我应不应缴纳,又该如何办妥当
我是宜城流水双山大队的村民,09年底村委会通知说:2010年将对耕地重新丈量,对村民在原面积的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后来又扩展的扩荒地,做无偿征收,然后再以60元/亩的价格在出售给农民,如村民不买,村委会将把扩荒地以更高的价出售给他村的买方。 请问村委会是否有这个权利,这种做法是否合适? 谢谢!
我是一个残疾人,我在自己家附近的河边开了个沙场。我所在的县水利局来我这里说我的沙子放在岸上压没,损毁了地表植被。说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并依照《吉水保【1995】136号文件向我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但是按照《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
我是福建漳州平和的,现在生育有一子一女。我们村委会要强行让我们结扎,但是小孩户口还没上,他们要我们交32000才帮我小孩上户口。这样做是否合法?我们该怎么办?
我由贵州省结婚到江苏省,婚后迁户口村委会开接收证明时收取费用200元说是保证金,(注:我问其保证金是否退还,回答是归村里所有。因我一起的老乡都有同样的问题),想请问一下,现国家对迁户口是否有明文规定,应当收取那此费用。
本人有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没有跨行经营,但想扩大营业范围。但是市场管理者不允许,并扬言说如果扩大经营范围,就撤销经营资格。 现在又刚好合同到期,是每年一签。 我要怎么才可以解决,而且能咨询哪些部门能给我帮助。
我们是老式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也从未交过物业费。小区内一直存在非法市场扰民严重。现在街道办事处顾人管理市场让市场合法化,开设之前做过入户调查当时公布的是小区三分之二居民同意。市场开设后仍扰民严重,我们投诉,政府说根据《物业法》小区半数居民同意就可开设。 我们想知道我们小区的状况适用于《物业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