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将一处房子租给房屋租赁公司,该公司又将房子转租他人。与租赁公司签订合同中是每半年付一次房租,转租他人的合同中可能是一年支付一次房租。合同签订2月15日前交付下个半年的房租,可是租赁公司现在一直没有支付房租,请问像这种问题是否可以强行收房?另外,房子中原来的家具用品可能已被新租户换掉,如果强行收房的话是否犯法?作为房屋所有人该如何收回房子?期待专家们的解答!
我去年8月租的房子,这房子是小区管理处所有,签的一年,但因为我知道我工作调动频繁可能中途离开,所以特地和管理处的人说了情况,于是给了我一张单子(有公章),上面注明了“提前一个礼拜告知退租立即退还全部押金”,但是上个月月初我就和他说我要退房了,然后月底之前就搬离,他到这个月中旬还没有退押金,说是必须要
派出所和物业都说要拆掉,但是房东却说可以安心住不用担心会拆掉,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我合同没有到期而搬走的话,房东应该退还我押金么
律师您好,我于9月份组的小店面,交了一年的房租,现仅使用五个月不到,房子暖气爆炸整个房子墙面一毁,我的货也湿了好多,生意不能继续,可房东推迟,说和他没关系,不予退房租。找不到人,说在外地。律师我该怎么办。
你好律师: 我们租了一套房子,合同期为半年(2012/8/3--2013/2/3)租金当初也是一次付清。 但是到了12年的11月份,房东就突然提出要卖房,想提前解约。后与房东商量后,我们会在13年1月22号搬出,搬出时房东要退还两千元的一个月押金及一千三八元的毁约金,共三千三百元。 但是搬出至今已经一周过去了,房东也没说不还
两年前,我家租的厂房,签的合同是三年,今年因为房东找事,不想继续租了,现在搬走算不算违约,如果搬走和房东多长时间说合适,有什么解决的方法
我是业主,我的房子出租给了租客,在租客入住期间发生火灾,目前尚无法确定如何引起的,请问租客是否需要赔偿,责任该谁负。
去看了一间房子,带看房子的人说是房东亲戚,代为管理房子,看完后,我们觉得还行就放了押金,并让他写了一张条子,而后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租了,想要回押金,现在他不给,能追究其责任吗?
房东A将房子租给房东B,房东B将房子租给我们,房东B在阳台装了台自动洗衣机,而且自动洗衣机是和水龙头连在一起的。现在由于洗衣机与水龙头连在一起的地方松动了,漏水,并造成了损失。房东B说是我们没关水龙头的责任,我们认为我们关了洗衣机就相当于关了水龙头,请问这里有没有房东B的责任。
我爷爷退休之前,获得单位分的福利平房一处,是每月要向房管所交房租的那种,爷爷目前还在世,现在爷爷想把这所房子的承租人变更为我的父亲,我父亲也是共同居住人。但是今天父亲问了相关单位手续的问题,得到的答复是,这个房子是单位福利房,不能变更承租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爷爷过世之后,这所房子要怎么处理呢?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