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丈夫的女儿半年不让我们夫妻见面,通话,不让在一起生活。 法律上有没有什么说法
我们是再婚,一起生活了19年,我老头2012年8月被北京某医院诊断为“老年痴呆”。他女儿从医院采取“自动出院”方式把老头接走,不让我们见面 不让通电话,现在已经半年了。她的目的是要老头离婚,步骤是住院诊断痴呆--法院申请无行为能力(已鉴定了)--她要夺走监护人权(目前未起诉)--由她代老头提出离婚。其目的就是不给我房产,现在家里的存款(在老头的名下)房产证 老头身份证等等有用的证件都在她手里。我一直被动的跟着打官司,我现在的问题就是她这样长时期的不让我们见面 通话 不让在一起生活 法律上有没有什么说法 如果有我该怎么办?
如果对方答应离婚了,可是说以后不在嫁了,要一笔抚养费生活了。我们是不是就应该给,有没有法律依据?
结婚不到两年,结婚仓促没有建立起感情,也没有孩子、没有共同财产。现在无法共同生活男方要离婚了,女方同意了但是说以后不嫁人了要一笔抚养费,请问男方该不该给有没有法律依据?
我是福建的,我们再婚前各有一个女儿 ,都不跟自己生活,没有抚养权,请问:我们还能再要一个孩子吗 ?山东的有这样的规定是可以的,福建龙海的可以申请再生第二胎吗。我们都是农村户口。
男方提出离婚会有什么损失,结婚半年只在一起一个月并且不让碰,算骗婚吗
结婚半年,财礼5.6万,男方我提出离婚,结婚半年只在一起一个月并且不让碰,算骗婚吗?这部分财礼能全部要回吗?女方拖着不离婚怎么办?
我是农村的,2011年3月我们举办了婚礼,当时我年龄不够,没结婚证,我们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半,有个女儿刚五个月大,因感情不和,现在闹离婚呢,她家把孩子给我送回来了,孩子还没断奶就给我送回来了,已经十多天了,如果现在离婚我得财产与她有关吗?孩子我要求抚养,不用她给抚养费,如果她告我,孩子法律会判
离婚后我们一直以夫妻的名义生活在一起但我们又复婚了但现在因为感情不和想离婚财产怎么分
05年我们结的婚,09年买了一栋楼,09年底我们离婚了,离婚时楼归他所有,但为了孩子我们在一起生活没有分开过,11年年底我们又复婚了但现在因为感情不和想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
我们没有够年龄领结婚证,但有了一个女儿,一岁大了。我和我女人不想在一起生活。
唉,惨不忍睹,后悔得太晚了,好多事情都是后知后觉。本来很和谐的两个人现在真的后悔莫及了,都怪我和她太年轻了,这些决定太过于草率,太过于不成熟。太过于地基不稳重。 回归正题,我们现在两个都是21岁,没有够年龄领结婚证。但目前在同居。生了一个女儿,现在一岁大小小。但我现在不想和现在的女人结婚了,感觉和她
请问这事严重么? 现在已拘留3天了,不让家属见面,现在家属可以做些什么呢? 接下来会有什么法律流
请问各位,有一农民工朋友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内,原因是受老板指使,去领取老板承包的另一工地工程结算款,农民工朋友本人并未在那工地干过活,就是去领取老板替他做的工资款,大概7000多元,当时一群人闹到了劳动局,钱拿到了并拍照留下证据,但是盘问时发现他没在那干活,当时就被公安机关扣住了,现
夫妻闹离婚,丈夫带孩子出走,不告诉妻子去向,不让妻子见孩子,不让孩子接妻子电话,请问有什么法律途径可
夫妻闹离婚,丈夫带孩子出走,不告诉妻子去向,不让妻子见孩子,不让孩子接妻子电话,请问有什么法律途径可以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