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车辆左转,刚过红绿灯10米,被从对面来车后面忽然窜出横穿马路的电动车撞到车辆右大灯,驾驶电动车的人(40岁男)现场被送到医院做各种检查无问题,但其说下肢无知觉,次日做脊髓核磁共振检查,医生诊断说是脊髓震荡,住院5天后说右腿韧带拉伤已打石膏,现在还在住院,另外一位乘坐电动车的人(21岁男),做完检查也无问题,未住院右腿疼痛治疗输液两日,现在他们想要私聊,索要费用2万1千元,并警告如果不给就向法院起诉。所驾驶车辆为购买二手车辆,无保险。请问这种情况对方索要的2万1千元赔偿是否合理?如果被起诉经法院审判可能会赔偿其多少钱。
驾驶人未饮酒、未违章驾驶。
在早上上班途中,双方都是骑电动车上班,在红灯变绿灯时,我准备转弯被从我左边突然冲出来直行的电动车撞了,撞了我的右边后轮胎,我被撞倒在地,左腿膝关节受伤'红肿,对方当时并未立即带本人去医院看病,两人到一边的门卫处休息,当时并未留下事故现场痕迹,可能有摄相头能看到全过程,该事情已交到大队处理,因对方不愿意全费医疗,非
驾驶的车辆与证件不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处罚?能认定工伤吗?
王XX是X电子厂的一名员工,2010年7月20日17:45分驾驶摩托车去上班{厂里上班的时间是19:00},与迎面驶来的农用货车相撞,肇事司机逃逸,{王XX的驾驶证是B2}后王xx被送到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后法医鉴定结论:王XX为六级伤残
今天我骑电瓶车后面带了一箱鞋,〈箱子超宽〉在非机动车道上从东向西行驶经过一位骑自行车的68岁老奶奶旁边,她为避免右边停放的汽车,(汽车是违章停在非机动车道)然后她向左边靠过来,碰到我后面的鞋箱随即摔倒。我见状立即下车将其扶起并报警,可是警察过来说我全责,随后去了医院,医生说左手臂移位需要开刀,〈医院院
今年8月12日晚,我驾驶二轮摩托车去上班,在乡村水泥路由西向东行驶,在行驶至1小路口,路口鄣碍物挡住视线,突然冲出一辆电动车(驾驶人年龄13岁),距离太近(5米之内)我来不及刹车。后经交警中队认定,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现他们起诉我,要求赔偿7112元,其中:医药费4211,护理费1392。住院伙食补助费108。营养费
我属于正常行驶在人行道开电动车靠右边走(刚过红绿灯20米左右我车速并不快),他靠人行道左边步行,他突然横穿马路我刹车不及撞到了。然后他还爬起来踢了我几脚,然后坐到地上说受伤了。医院检查头,手,脚没什么伤害。医药费是我负的大半。这个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事故是晚上19点10发生的,我车灯开了,也清了喇叭,他们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了一位骑自行车的59岁的大姨,造成了她第一、二腰椎间压缩性骨折1/3,目前刚刚做了手术,医药费已经花了2万多,而且还给了她对象3个月的误工费2400,一个月的营养费600元,是否还有精神赔偿金一说?如果有的话大概哦诶长多钱?? 如果没有残疾呢?就是轻度的压缩性骨折,手术后能恢复,就是在治疗期间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了一位骑自行车的59岁的大姨,造成了她第一、二腰椎间压缩性骨折1/3,目前刚刚做了手术,医药费已经花了2万多,而且还给了她对象3个月的误工费2400,一个月的营养费600元,是否还有精神赔偿金一说?如果有的话大概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