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购房(小高层,共11层,本人是6层),一直未装修,2013年2月中旬发现落地窗破损,责任谁负?
我家后面要建设一高层建筑,它不影响我家采光,但离我家很近,3米,现在正在挖地基,我家房子往后倾斜,国家有规定距离吗??他八点以后施工一夜,国家有规定施工时间吗??八点后我不让他施工,他说我耽误施工时间,要我赔偿,而且还把我不让他施工的过程拍了下来,我应该赔偿吗??????
距我家正前方75米处,一座65.3米22层高楼正在建设中,请问会影响正常采光吗?正面的,间距与新建筑物的比例不小于1:多少/?有无法律依据?哪条哪款?如果影响怎么索赔
我们小区已于几年前建设完成,最近由开发商在附近买地搞开发,他的高层建筑三十三层离我们的房屋不足三十五米并且是在南面.直接遮挡了我们的房屋的阳光.
我家旁边盖了3幢33层的大楼和3幢多层,也没有进行公示。间距我们的民房不到25米,而且地基高出民房2米左右,现在我们的民房严重开裂,由于我们这里的政府是官官相护,致使周边群众得不到赔偿,我们该怎么办? 审批手续是有,但是他们官商勾结,哪知道审批手续是否合法?
我们住宅楼高7层楼正南方,有南北50米的空地上,规划建筑31层88米高楼,与我们住宅楼只有20多米距离。规划期间没有召开周围利害关系相对人的听证会,工人动工我们才知道要建高楼了,规划平面图只公示了1天,规划局让拆掉公示牌,我们反映到规划局无果,说其符合规划政策。请问,上述情况是否符合规划有关政策规定?我们如何
2009年8月和今年5月,都是高温烈日天气,我们所居住的2004年交付使用的30层商住楼中,分别有5户、3户共8户住宅的落地窗的玻璃自然爆裂坠地,砸坏楼下停车场小车数部,造成损害。这责任是住户的,还是房开商的?要认定责任应由谁举证?是房开商还是住户?抑或由有关部门认定?
由于近日天气炎热,导致我家阳台上的大型落地玻璃爆裂,由于开发商的设计问题楼下并未设置露台防止楼上掉落物品,由此导致停放在楼下的轿车损坏,但是楼下并不是停车场,车主停车时物管也打过招呼让其不要在此停车,请问此案件责任应该如何划分?谢谢。
我们在广州市越秀区麓景路6号广福国际商贸城4楼租了写字楼,前些天早上回来的时候发现其中一个钢化玻璃的窗户玻璃莫名爆裂,由于过道上有物管安装的监控录像,翻查后物管确认没有人为破坏,但物管开会研究后决定,安装新玻璃的钱由租户承担,现在我们认为这样非常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