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嫂子在一家企业食堂卖饭,一女人来打饭,要2个馒头,嫂子顺手拿了2个给她,那女人嫌小,要换大的。因为食堂是管吃的,嫂子又正在忙着打菜,就说了一句:大小一样吃,反正是尽饱吃。嫂子身后当时有一个食堂人员有空就给那女人换了2个大馒头。本以为一件小事就这样结束了,不料晚上7:30嫂子下班到厂门口,那女人带来一个女人一把拽住嫂子的头发摁到在地进行殴打,出于自卫,嫂子也抓了那女人胳膊,留下几道血痕(后来经法医鉴定,2人均没有构成轻伤),后来厂里陆续下班的工人拉开了她们。第二天上班嫂子买早饭时,那女人又带来了她的表姐来闹事,食堂的另一位工人看不顺,哼了一声,那女人就打电话喊来了三、四个男人,要找那个工人的事,眼看事情要闹大,嫂子拨打了110报案。派出所的人把嫂子和那个女人带去录了笔供。嫂子以为事情平息了,没事了,岂料,回厂后又来了一个不认识的女人遇到她张口就骂,又辱骂一段时间。嫂子气不过,要求派出所出面处理,让那个辱骂她的女人到工厂门口赔礼道歉。从6月9号到今天,派出所始终找借口踢皮球,到现在也没能给个公正的处理。请问,怎么办?
请问,派出所受理民事纠纷的时间规定是多长?若一个月公民得不到公正处理,是否就可以向上一级机关上诉?在这样的事件中,派出所犯了什么样的错误?应该以什么样的理由控告派出所?
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打人是要拘留和罚款的。敲墙行为是侵犯了个人财产,这些情况本应该都要对对方处罚的。 但因对方有点势力,10月1日发生的事情,镇派出所到现在都未将事情处理好,多重推脱,已经近一个半月了。 由于如此情况我曾致信到县信访局,但派发到县公安局,公安局只交代下面派出所处理,但镇派出所都偏向对方
因我爸就火了,把他那堆东西给推开了,之后,他知道后到我家后门来喊我爸爸,我爸刚一开门,就被他掐着脖子,就跟我爸打了起来。因为我爸已经55岁的人了,这时我老公来了之后,就打了他几拳,之后被拉开了。我们也报了110。为了不让事情再闹大,我们就把后门关上了。在家里等110来,结果110先跟他们碰头后,就直接来我家把
我的父母在锡林浩特打工,干完活要工资,但是工长没有给钱,于是双方吵了起来。晚上九点多工长破门而入,将母亲打昏,又用开水烫伤了父亲。几经报警警察才来,警察将其制服并拍了照片。但第二天在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却把人放了。后来找警察他们却说不管了。现在父母的伤势很严重,我们该怎么办?
哥哥无故被殴打事情已有一个月之久,当地派出所一直未处理,该怎么办?
2010年1月12日,哥哥被人故意殴打晕倒入院抢救,头部受伤(事后派定为轻伤),派出所至今对此事也未做出任何处理,只是叫要求私了,我哥要求对方赔偿一万元(含医药费都差不多七千元,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对方只愿意赔偿五千元,因此一直未解决这事情,我哥说不私了,要求派出所扣留对方,但是派出所一直未做出决定,
我于年前(农历十二月二十六)在经过一条在修的马路时被修马路的工人打伤。修马路的工人为外地人,当时逃逸;承包商为当地人,事发后到现场,当时还陪同我一起到医院就医。我的伤势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事发时已报警,我住在医院时,派出所有警员过来进行了笔录等工作。但是现在事情过去了四五个月了,到现在派出所都没
我是做物业管理的,在工作的时候因业主到管理处就管理问题进行吵闹,我怕影响到其他业主就把管理处办公室的玻璃门关上,业主见我关门就冲过来打我,当时也报警了并且申请做了法医鉴定报告,法医鉴定报告为轻微伤,因为在我被打的地方没有摄像头,但有同事在场作证。派出所一直不处理,说是证据不足,同事的笔录采信度不够,
我被人打伤了,就报了警!他不同意派出所调解,派出所做了处以500元罚款的裁决。可是我认为他并没有给我医疗、误工、车费、精神等陪偿!并且我认为处罚太轻。我该怎么去申请更改裁决并索要陪偿!
您好,我家弟弟是在今年的5月份在要工资的时候和老板打起来的,当时他们老板喊了8.9个工人打我弟弟,我弟弟随手拿了把工地用的铁锹朝老板的头上砸去,致使老板的头上砸出了一条7公分的口子,当时派出所让我弟弟交5000元钱取保侯审,可是当时没有钱就把他放出来筹钱,可是一放了他,他就跑了也没有去交钱,直到6月份派出所又把他抓住
A与B之前就发生了打架事件,B已经报案,在事情还没有解决之前,A又企图殴打B,B到派出所报案,出门后又遭到A的殴打,致使A住院,请问A的性质属于什么?B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