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外发表,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吗?可以被授予专利权吗?
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外发表,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吗?可以被授予专利权吗?
两个人登记后分的动迁楼属于婚后公共财产么?如果之后离婚了,楼房应该怎么分?是不是一人一半?户主是男方。女方能分多少?(两方均没有过错的情况下) 之前房产是父母的,动迁后儿子登记了,根据当地政策可以多分一栋60平的楼,即,一共两栋楼,一栋楼的产权户主写的是父亲名字,一栋写的是儿子的名字!。那么写儿子的那
两个人登记后分的动迁楼属于婚后公共财产么?如果之后离婚了,楼房应该怎么分?是不是一人一半?户主是男方。女方能分多少?(两方均没有过错的情况下) 问题补充: 之前房产是父母的,动迁回迁前儿子登记了,根据当地政策可以多分一栋60平的楼,即,一共两栋楼,一栋楼的产权户主写的是父亲名字,一栋写的是儿子的名字!
我是原国有企业的职工,08年改制后县领导承诺要解决住在厂区的职工(即搬迁户)的住房问题——建集资房。剩余部分房由没有享受房改福利和集资房的人分,且已公布名单。包括其配偶在县医院和中医院上班的,且已住进医院的集资房的。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得到的答复是医院由于工作经常调动,不好办证。请问医院职工的住房
我和另外四人买下了一栋房子的十间门店,每人两间。这门店的楼上有四套房子,是他们四人买下了。门店办了土地证和房产证,楼上一梯两户,也办了房产证,楼梯房产证写的是合用。现在他们四家要在四套房子上面家层,请问:他们这样侵犯了我的权利吗?楼顶空间我是否有份使用?
我现在住的房屋是教育单位集体盖得,我的属于二手房,共6层,我住6楼,原来是一教师的,后卖给我的,办理有房产证。小区虽说有物业,可只管收水费,管理费和院内的花草管理,别的什么也不管(电费是IC卡的)。住在顶楼,而且顶楼房屋漏水,物业不管,都是我自己花钱修的,我家下面5楼安装太阳能,我不让安,可5楼的说楼顶面
我所居住小区购房合同中规定不允许在楼顶安装太阳能,如果有几家私自安装了物业调节没有成功,同住一幢楼的其他业主(一幢楼共24户),是不是任何一个业主都可以独立起诉要求其拆除?我们为此居住在顶楼的三家提起诉讼,法院立案人员称需要其他的16家一起起诉才给立案,是否合理?如果不能单独一个人起诉,应该由谁主张?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在成都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呢设计很奇怪,设计了一个可以和邻居共用的空间,因为买了一直没装修,前一个月有空开始装修,发现邻居将这个公共区域在未得到我们允许的情况下,强行用砖和防护栏围了起来,我们请这个邻居出面解决,邻居开始还配合,说一人一半,但怎么划分,他还要考虑,但现在联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