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租赁了一套房子于今年6,25到期,这是合同终止日期,当时,我们和房东口头协商不再续租,但是再住3天,因为我们的房子还没有找到,这是口头协商,后来我们与28日晚将房子腾空交给房东,并让房东检查房屋设施和电器,并有书面材料证明交房时设施完好,只是相关费用尚未清算(因为电,气都是2月一交)。我们有押金3000,因为我们办理的是银行代扣电,气,所以等到7.1号银行才扣掉了上次抄表的钱。我们与6.30号晚上才抄了水气电字头。其中,我们支付了一年的宽带业务,房东家里原本配备了电话座机,我们的宽带当时选择的是和座机绑定的优惠业务,于是和房东协商将座机过户到我名下,我于6.30号结清了宽带和电话费用,并退订了宽带业务,现在去办理过户电话座机业务,房东打算退订座机业务,她坚持让我们去注销,而我们坚持要过户,注销是他们自己的事情。还因为电话费要次月6号才能出账单,我于6.30号已经将所有的电话费预付(在营业厅办理)。另外,我们当时是找了中间公司的,当时承租的时候中介说是没有物业费用(我们租的是安置房,房东没有房产证的那种),但是合同上是有的,我们当时也没用注意,后来和中介核实,中介也是说没有物业费,请问这个怎么处理。因为有纠纷,现在中介电话都不接,我们让她来处理,她推脱很忙,她肯定是要付责任的。我们怎么主张。另外,这个房东很无语,什么锅碗瓢盆说不见了,当时合同上是没有的,我们也确实没有拿,她还到我们现在住的地方去找过(无语吧),也没有。
我想咨询的是:我们是要过户给她座机,还是在法律上该我们去注销。另外,房东迟迟不和我们结算押金,鉴于不能打印相关煤气数据(但是我们分别在营业厅和网上都查询了数据,和他们自己查的也一样),于是就手写的清算单子。我们现在很烦,因为我们什么费用都是结清了的,以前也没用拖欠,我们要上班,只有下班后去找她,但是我们一算好帐,她就说太晚了,要休息。一天推一天。我们打算报警,或者求助法律来解决。请问我们有哪些优势,哪些弊端
电话是他们本来就有的,不是我们开户的,我们住的时候是自己开通的宽带业务,因为他们家有电话,我们才选择了和座机绑定的优惠套餐,因为要牵扯缴费等业务,所以把电话过户到我名下。现在合同期满,我们把相关费用已经结清,其他的都已经列好清单,但是她迟迟不肯结算,昨天说好的今天去办理过户之后就结算,但是今天去了又不办了。
大家帮我回答一下吧,多谢了
是这样的 这份合同上面写的是出租3房中其中的2房,但是实际上那房子只有2房,第3房是后来在客厅用木板隔出来的,这样的3房有效吗? 之前签合同的时候我是有看见这些字眼,但是因为房东说偶尔会过来睡一下午觉,我说那可以,也没想太多就签了。但是现在他越来越过分,说是要搬过来住了,所以我觉得被骗了。但是合同又
1.我的合同7月到期,但是中介公司和房东的合同4月到期,房东现在不和中介续约了,中介要求我们搬家,我们要求退款时,中介说你们交款的日期超过5天了,已经相当于自动解除合同了,所以你们违约在先,我只能退给你2各月的,扣两个月的违约金。合同上确实是这么写的,但是我想知道中介公司是否有义务提前通知我们,因为这个中
今天去小区物管交物管费,发现租的房子3月到5月的物管费、水费和有线电视收视费都没有交,而我们是5月底才搬进去住的,肯定不应该我们来交3、4、5三个月的费用啊,但物管要求我们必须交,至于不应该我们交的部分让我们自己去找房东协商,但问题是我们的租房合同现在不见了,找了一中午也没有找到,由于房东不是本地人,所以
在北京租的房子,签了一年多的合同,但是现在才住了不到半年。中介突然说房子卖了,让两周内搬走。而且说是因为房东的问题,不负违约金押金等。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按照中介的要求搬走吗? 同时有什么方法可以保证我们自己租客的切身利益
合同期内,租店面者家人借高利贷举家跑了,房东有哪些权利,租店面者又有哪些权利,房东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具体该怎样做?谢谢!
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不知道方不方便,我一个朋友,和一个派遣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个,当时公司要的很急,把什么都规定好了,我朋友连内容都没看到,就签了名字被收走了。派遣公司把她送到中国移动公司工作,现在已经工作了四年了。最近一个月,由于工作中的服务态度问题,我朋友收到了三次投诉。移动公司要把她退回
租房人采用欺诈的手段骗走合租人1000元押金及欠下1500元押金逃走,租房期间还以出车祸骗借我8000元(无收据),至目前无任何回复。请问我该如何处理?可以报警吗?
我是租房人,第1个房东把房子卖给第2个房东后,我和第1个房东签的租房合同还是有效合同吗? 我和之前的房东签订的是3年的合同,现在1年都还没到,其中合同要求补充的条款就是:除赔偿一个月的房屋租金以外还赔偿搬家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现在第2个房东就想拿产权证来直接逼迫我走人!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