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拆迁房名额原本是我继父母亲的,在我母亲和继父结婚后才买下来,房子产权人是继父的名字,但是买房子和物业公共维修基金均是我出钱。约合20万。现在继父与母亲由于家庭琐事打算离婚,想知道这个房子应该怎么分配,我们出的房钱能否要回来。
今天接到母亲的电话,得知叔叔要和我们打官司。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以前我们家住的是单位的职工宿舍,后来搬走以后就让我叔叔住。前几年单位要把这些职工宿舍卖掉,由于宿舍最后是我叔叔住的,而且我叔叔也是那个单位的,因此单位联系的是我叔叔。但是我父母认为这房子是单位分配给我们的,应该是我们买下来。后来我父
小儿子现决定房产证可以办两个老人,但是要加小儿子和小儿子的老婆,共4人。小儿子就不怕被老人写遗书分给大儿子和三个女儿。想问一下姚律师这样的话,假如老人写遗书的话小儿子和老婆应该有一半吗?产权共4人。 小儿子和老婆应该有一半的财产吗
我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由于目前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希望早点离婚。 我们之间没有赡养以及抚养问题。只是房子的牵扯。现住房为政府拆迁后的房子。我们结婚的时候 政府分配了我35个平米的房子。(三人一个套三的房子) 和7个平米的铺面。如果我们离婚请问 这个35个平米的房子我能一个人得吗?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通过法律的
我和我老婆现在住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是结婚后拆迁老房子的。老房子产权上是我父亲的名字,拆迁后我们住的这套是产证上写的是我和老婆的名字,离婚后,这个將如何分配?当时在产证上写夫妻两名字时,我父亲的意思是要另外写个协议,就是说房子是属于他的,只是给我们住,但是事后没有写这个协议。现在我老婆要和我离婚,我
你好,我和老婆闹矛盾准备离婚。我是和女方07年结婚的之后有个孩子现在4周岁如果离婚的话孩子会判给谁,我们住的房子是我父亲在我婚前转到我名下的有房产证,还有房子问题我们这块要拆迁了,应该是给人口钱还有按人口给楼房,如果离婚的话女f方分到的钱和房子归谁所有?
我现在有套房子,房子是旧房拆迁得到的,原旧房子是我父母的,他们旧房屋面积平方比较多,就直接抵了两套75平米的新房,我一套,我父母一套。我住的这一套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我现在单身,我想请问下,我以后结婚了,如果离婚的话,男方有没权利分到我的房子!
婆婆再世时盖的楼房,03年过世,04年公公再娶,房子重新内部装修。08年房子拆迁分到3套房子。大套中套小套,贴钱10万左右。现三套房子房产证都是他们的(具体谁的名字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我丈夫的名字),什么时候分到房子,什么时候领到房产证公公都没有和我丈夫说。财政大权全在后母手里。公公婆婆现住在大套的房子里,我
婚后,我们2个用结婚证取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由男方父母全款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并出钱装修,现在房子还没满5年房产证还没办,只是正式下发的房屋合同上写的是归男方单独所有,男方父母也说房子是给他儿子买的。如果离婚后房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还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啊。他父母还婚后给他买了一辆车,也说是送他的,我有权
我在离婚前住的房子是在婆婆的危房基础上,我们重盖的。当时婆婆把房产证和土地证给我,让我去更换名字。 我当时没想到后来家庭有变故,也没有去换名字,所以房产证上仍是婆婆的名字。 三年前,我和丈夫离婚,婆婆把房子给了我,丈夫也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协议上说明房子归我,民政局盖了钢印)。眼下房子要拆迁(约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