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月5日跟公司申请的离职,同意我2月6日来办理离职手续,但是要求我承担2月份全部的保费,不交就不给我开1月份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么?
您好,我是1月1日辞职的,等几天过后人事告诉我1月的保险公司给我上了,而且公司承担的部分要我自己去掏,从我12月份工资里扣除。共五险900多,我一月基本工资才1000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他要扣1月份的,难道这月我一天没上也要扣?如果扣了难不成1月还发我工资???我不解,请帮个忙谢谢
员工离职后,公司误给多缴交一个月的社保金,该金是否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
本人在**公司就职,于4月初提交的离职申请,离职日期到4月10日,今日原来公司的人事部告知我公司误给我己缴交了5月份的社保金,现要求在我到原公司缴纳整月全部的社保金760元,请问该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补充下,我的新公司说是三个月试工期后,一并连之前的保险补交了~可是现在原公司这样的行为
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公司扣我上当月的工资不说还让我个人承担当月的保险,这样可以吗?
2011年9月17号我向公司提出离职,当时部门经理同意了,21号我就没有去上班了,两个月后发工资,公司扣了我当月上班的工资,当月的社保公司说也要我个人全部承担,结果扣除了这些后我还要给倒贴给公司一百多块钱。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我有没有什么方法维护自己的利宜。 还有就是我们公司帮员公买社保没有按照国家归定的
我在2月1日开始离职没上班,我在3月7号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说已经给我2月份的保险交完了,但我2月份没有工资,需要让我个人承担公司和个人两个部分的缴费,要从我个人在公司的抵押金里扣除,我想问一下这样合法吗,我需要承担公司部分的缴费吗?
3月20几号提出的离职申请,领导在月底同意离职,我做到3月结束就走了,可是4月结算工资的时候,3月的保险费用全由我个人承担了,这合理吗?
我于2011年10月和XX公司签订劳工合同1年,我于2012年4月11日向公司提出辞呈,公司这边也同意解除合同,按照公司辞职流程,我必须在递出辞呈后在上一个月班,由于个人原因只能上到30日,但公司不予批准,一定要上到5月11日,我向公司说明本人还有年假,补休,不够的视为请假,这样协商后,公司同意上完30号就不用来了,11号
员工离职后,公司误给多缴交一个月的社保金,该金是否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这样合理吗
我申请的离职时间是2012年5月6号,工作最后的时间为5月6日,今天到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从我4月份工资里面扣了5月和6月份的保险,并且单位部门都要由我全部承担,这样合法吗?并且我的劳动合同这些都不给我,让我7月份去拿,有这样的规定吗?
今年3月底辞的职,保险是4月办停的。5月份去公司领3月份的工资时,公司告知我需要补交差额保险共计3037元。而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说,补交差额保险,公司承担公司部分,个人承担个人部分。按照公司的意思是要我把公司和个人部分全部承担。差额保险的钱已经从我工资扣除了。我应该怎样要回公司多扣除的钱?
我1月1号提出离职,公司在5号就同意并让我离职,因为我们是由前程无忧代缴社保,在前程无忧4号上班后我立即就像他们提出停办社保,但是代办人员却告诉我说当月的已经停不了,现在公司却要让我个人承担社保的全部费用,我觉得我一切都是按正常程序走的,凭什么我要承担公司的那部分呢? 现在公司已经在我工资里将五险一金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