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物管向小区业主收取占地停车费,但车辆出现刮碰等事情却不负责,物管说收的不是管理费,这样收费合理吗?如不合理,业主应该怎么样维权?谢谢!
轿车在小区内被撬锁,我是业主,有交停车费,物业应该赔偿么? 如果公安局破了案,能够得到赔偿么? 谢谢 小区里停车费一般3月一付,而且时间一般都是后付的,就是说快到3月份了交1-3月的。如果从去年6月份一直到12月的停车费都已经付了,1-3月的还没付,那小区物业应该负责么?谢谢 补充下,车没有被盗,只是发生了
我家小区是一个封闭式的新小区,目前入住率不高,因此一直没有业主委员会。我住进去没多久,小区物业先是在小区内的公共道路边的人行道上划下了停车位,然后每个车位上锁用来出租给业主收取费用,这样一来行人都无法在人行道上走,只能走机动车道,对小孩和老人来说肯定不安全了,另外小区内还有一个地下停车库,一直没开放
小区入住两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说正在申请,这个说法对吗?最近车辆出入口新装上了蓝牙,下通知每个车交180元办卡(以前刷卡)。请问装蓝牙的费用应该叫业主摊吗?业主买的地下停车位物业收取管理费50/每月/每辆这合理吗?
小区来有1000多户,入住只有300多,业主委员会未成立,已收取停车费。就是地面车位只有250个,租个业主的只有200个,留50个给临时停车用的,其余只有停地下室,而且很贵150是地上的三倍(按排量,最便宜的)
最近物业突然通知需要收取临时停车费:1小时以内免费,6小时以内5元,6小时以后每2小时加1元。请问合法吗?有收费标准,或者说汽车和摩托车收费标准一样?注:本小区业主(不是外来车辆)
我们小区上个月底出张通告说:下个月要收取汽车的停车费,凡进入小区的汽车都要交停车费。我们可以不交吗?
请问物业公司在没有取得业主委托的前提下,对小区进行了事实管理,有没有权利像业主收取物业费?
由于我们小区业委会一直没有成立,物业公司起初是由开发商委托进行前期管理的,委托期限是1999年11月至2001年11月,之后开始就没有委托合同,也没有业主的认可,但仍在该小区进行管理,请问这种情况,这个物业公司具备法律认可的管理身份么?有没有权利收取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
专家您好,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这个小区属于棚户区改造,但由于开发商问题,导致5年没拿到房产证,小区内现在道路都没有修,还是泥土地,没有绿化,小区内有的落差高的地方有十几米的坡,人走在那很危险,更别提有固定车位,车都是停到垃圾堆上,而小区居然有物业,好像是开发商一起定的,物业原来好几年没有安放垃圾桶,
小区临街商铺能停车进小区内吗?如果能,是否和小区内业主有同等停车权利?
我们小区车位很紧张,所以小区内业主认为临街商铺不属小区内,不准他们停车进来,请问这样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