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属于诈骗吗?我要不要马上报警,还是再等一等,报警后我的辛苦钱还能要回来吗
我在2010年到2011年之间先后分别给了一位朋友20万之多,分别以帮助购买某单位的福利房、广州的房产、工作介绍费的帮助好处费,只写了简单的收条,由于当时太过于相信她,以为事情会很快就办下来的,所以没考虑那么多。可事隔三年,迟迟未果,我对这些事越来越担忧起来,最近这段时间我偷偷查了她的真实身份,发现她写给我收条的名字和地址都是假的,我发现她欺骗了我,我一再追问她,她说如果她是欺骗我的,那么她早就跑到外地去了。虽然以前我和她经常在一起,但我觉得这些事她骗我那就是有什么隐瞒我的。在这一个多月里她的手机也停机了,她在元旦那天发了条信息给我说,那些事会办好的,叫我不要生气,就等到过完年后,她说她不想搞出什么意外来。我约过几次与她见面聊可她都失约了,还说有什么在电话里说就好。现在我要不要先报警,也还是过完年后再说。我真是很无助了,悔不当初呀,我都不敢告诉我家人,只能独自想办法解决,求求你们帮帮我吧!
我是辽宁省人,在桂林做生意,于今年5月与一个叫张娟的人签订了一份协议,交了6000元技术转让费加盟了一家彩沙画制作,张娟声称自己是重庆一家公司桂林地区的总代理,我让她提供一些相关证据,她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当时我也没太在意,只是观察了几天就与她签订了加盟协议,加盟后才发现按其传授的技术根本无法做出符合标准
2005年我哥哥用我名下的房产作抵押,在个人手中借了10W,将房屋的发票等手续押给了借款人,当时没有公证.期间将此房产转卖给他人没有过户(因手续押在了借款人手中).现在借款时间已经到了,我哥没有偿还能力,借款人已经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定还款,但抵押不生效.借款人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到了执行厅,执行厅认定没有还款能力要执行房产
这种行为属于诈骗吗?我该报警还是起诉?在本地还是对方居住地报警或起诉?
今年9月 一个朋友跟我找我入伙他开的店 他说店已经开了正在盈利 说好了每月分红给我 我给他12000元 他写了一个收条给我 (今收到XXX现金12000{一万二千元整}入伙XX店费用 收款人XXX 2010.9.15)到了该分红的时候他先是拖 过了几天根本联系不到他 也不知道他在哪 跟失踪一样 问他父母 他父母说他根本没有开XX店 他父母现在
我的一个亲属10几年前模仿领导签字,伙同他人取走公司30万元现金,后被发现,其主动承担并还清所有款项同时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也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并未关押。其同案犯一直在逃,于年前被捕,公安机关要求其本人返回原籍协同完成最后的核查,但是我那亲属由于工作关系今年一直在海外工作,返乡非常麻烦。 请问以上所述的
请帮个忙 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去劳动保障局好用吗?还是报警?
我在网上看见三菱电机招工,就按上面留下的电话打了过去,结果是一家劳服。我去了劳服,问他三菱招文员吗?他说招。我填了简历。但是他们说如果不直接面试,通过保送要交480元钱,我把钱交给了他们。过了一会他们经理就问我,以前有没有交过五险一金,我说没有,然后又让我交710元的五险一金押金,说等上班一个月后,在全额
2006年到2008年期间,我从湖南岳阳市云溪区的一家工厂多次购进工程塑料,总价值近200万元,生意期间我的客户多次抱怨质量不稳定,但由于大家关系不错,且生意在继续,都没有及时赔偿。 2008年下半年,生意状况急转直下,应工厂的要求我以个人的名义写了一张对账单,注明“应付岳阳工程塑料厂货款25万元”。 2009年
2006年到2008年期间,我从湖南岳阳市云溪区的一家工厂多次购进工程塑料,总价值近200万元,生意期间我的客户多次抱怨质量不稳定,但由于大家关系不错,且生意在继续,都没有及时赔偿。 2008年下半年,生意状况急转直下,应工厂的要求我以个人的名义写了一张对账单,注明“应付岳阳工程塑料厂货款25万元”。 2009年
在2011年底的时候,以前的一个同事说要和人家合伙搞土石方工程,说自己这边钱不够.想拉我入伙.说工程前期款是60万.他和另外一个人一人30万.后期按份额分利润. 我就给了他11万.他给我写了个收条..上面写的是 他收到我和他合伙搞的某某工程的工程款11万元. 项目预计于2012年12月份完工.到时候至少可以分到14万元以上. 但是到
这件事从五年前就开始了,当时妈妈一个人第一次外出打工,在外一个当地女人看她比较容易相信人就装作和她做好朋友,后来爸爸也去了,因为她答应帮爸妈煮饭,所以爸妈住在她家,很破旧的房子。她作出一副很可怜的样子,还经常掉钱,很努力地作出一种很有钱的样子。然后她和妈很亲昵,像还小孩子一样很黏。然后出现了她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