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出的交通事故,长安车追尾,造成副驾驶人员左脚骨折,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现在准备康复出院,受害方现在索要巨额的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对方是农村户口,但对方说:已经在城镇居住多年,要按城镇居民的收入计算。这个在法律上成立吗。精神损失费又是如何计算的呢?是对方想要多少都的给吗?现在很纠结,希望各位老师能给点意见……感谢
伤者,男性,23周岁,辽宁省沈阳市人(城市户口)于2007年11月23日发生车祸,随后住院治疗,诊断为左尺挠骨骨折,2007年12月进行左尺挠骨内固定手术,经有关部门裁定对方为100%责任(系对方全责)2008年10月入院进行内固定取出手术,现在做了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想问一下伤残赔偿金能拿到多少钱?大概可以得到多少精
交通事故被损害方精神损失费如何索要?请求事项上应写明哪些费用?
我爸爸,今年48岁,原在一家蔬菜配送中心工作。某日在运送蔬菜回去的路上和一辆轿车相撞,当时经交警鉴定事故的过错方是肇事司机,跟我爸无关。所以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我爸不负任何责任。后经医院检查是左胫腓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当时那人在我妈在三催要下支付了我爸在医院的费用。差不多3万多元。出院后我爸在外祖了一间房
公交车在前,我的私家车在后,通向行驶在六车道的路上,中间为双实线,我们同行驶在右侧第二车道,公交车在站点处右拐并线,在车头没有到达第一车道一半位置时刹车卸客,整个公交车斜停在路上,我在后边向左并线绕行时与其追尾。 这次事故中无人员上网,公交车保险公司做车损200元,我的车车损在3000元左右。 请问:1.这
请问误工费的赔偿到底由哪个说了算 ? 伤者? 交警? 还是谁?总不能任由伤者漫天要价吧 .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上写建议休息2周,加上住院的一个星期.我是不是只要赔付他3个星期的工资费用就可以了.还有交警在赔偿中有什么作用 .
一起发生在农村的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责任是二八摊!司机是八!那么请问这司机应赔偿他家属多少钱!受害人年龄在45岁!精神损失费应该索要多少!农村和城市的户籍赔价各是多少?在安徽发生的!! 请帮帮忙!
我朋友骑电动车带我,路上与一辆小客车相撞,导致我外踝骨折,小腿划伤,一个月了,留有疤痕,对方没有支付任何费用,交警划分责任,双方五五分,我想问,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外,还有没有其他费用?精神损失费有吗?如果有,怎么计算精神损失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