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荐朋友去民间借贷公司放款,朋友不放心,让我给写个借条,借条内容:今借***十万元整,2012.01.10.。钱款全部是放在了借贷公司,利息也全部归朋友所有,民间借贷合同的借贷方也是朋友跟借贷公司的,我只是为了让朋友放心,给写的借条。借贷公司老板2012年4月跑路,借贷合同于2012年7月到期,朋友2012年7月已经到公安局报案告借贷公司,请问律师,我的借条是借款行为还是担保行为?如果是担保行为,是属于连带担保责任吗?朋友已经到公安局报案,这算是诉讼时效中断吗?如果不算诉讼时效中断,我又是连带担保责任,那是不是借贷合同期满半年后我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了?
我是这家公司的业务部人员,我担心我的客户把钱委托本公司代为理财,当公司管理不善破产,或者是公司携款潜逃,我的客户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请问你们,我的担心是不是多余,我还想知道国家对这个投资担保行业的风险是不是有个防御措施,当风险出现的是候,债权人的利益是否能得到保证。 投资担保公司,这样的公司可以吸纳散
银行发放用于购买设备的贷款,这笔款一到帐就被转到其他银行,其他银行马上转回来,然后转入保证金帐户,银行随即开出存贷汇票。(一天内完成,开出存贷汇票的公司是一个不存在的公司。)六个月后,银行要求担保人偿还这笔款。请问担保人是否要承担偿还责任?
1996年以股权形式重组一资不抵债国有企业,当时双方签订的协议规定承担账面负债和资产,2000年该国有企业出售其股权,我方通过第三人获得该股权,该国有企业注销,期间该国有企业于1995年对外担保150万元,1998年法院判决该国有企业承担连带责任,2000年被担保企业破产注销,直到2011年,该债务被转卖三手,接受债务方要求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替朋友信用贷款作了担保了,银行给他的信用卡是两年还清贷款,两年后,贷款是还清了,但是朋友利用这张卡再次透支五万元,银行方面说作担保有连带责任,如果他不还透支的钱,那我就要还,是这样吗?麻烦你们了,谢谢。
你好,想和您咨询个问题.我朋友欠别人钱,我为我朋友做担保4个月还清.可现在没还清,债主想我要钱因为是我做的担保。我该怎么办?可以找到我朋友,是直接要债主和借款人联系还是要怎么办?
因为担保问题,借钱的人跑了,放钱的人雇佣老头老太太(化名为其父母亲,具体不详)赖在担保人家里不走,吃住在担保人家里,报警后,警察以经济债务问题,让双方协商,并赶走了放钱的人,而老头老太太他们不管,并且在后续的去派出所沟通中,他们也承认上面有口头通知,不沾惹这种案件,防止老头老太太有过激的行为,并默许
在13年前 我兑个电话亭干了两年 就让大哥干了 大哥每个月给我1百块钱 后来电话亭就没了 事隔今日 我用钱 就和大哥借了1万 (我当时兑的电话亭是5千 然后又买计价器 办电 办地皮 又花了3千1百多 一共是8千多块钱)我想以钱底物 是否可行在